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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诉讼参与人与当事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3 00:34:49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哪些呢?其又享有怎样的权利,又该承担怎样的义务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帮助。

  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哪些呢?其又享有怎样的权利,又该承担怎样的义务呢?当事人包括哪些?有哪些权利?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刑事诉讼参与人与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诉讼参与人又分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两大类。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记忆各种当事人权利的方法是,首先记忆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共有权利,然后记当事人的共有权利,然后在根据各种当事人的身份、地位记忆其特有权利。

  (一)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范围

  这里尤其注意的是:在中国,代表国家参与诉讼的专门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属于诉讼参与人。

  (二)所有诉讼参与人共有的诉讼权利

  1、有权有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控告权。

  二、当事人

  (一)当事人的范围

  当事人是指与案件的结局有着直接利害关系,对刑事诉讼进程发挥着较大影响作用的诉讼参与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二)当事人的权利

  对于当事人的权利,记忆的方法是:首先记住各类当事人的共有权利;然后记住各种当事人的特有权利,特有权利又和当事人的特点身份有关。

  当事人共有权利包括: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控告权;3、申请回避及申请复议;4、参与法庭审理权;5、申诉权。

  (三)当事人特有权利

  1、被害人

  这里的被害人特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被害人没有诉权,因为公诉案件的诉权由检察机关行使。因而,被害人没有刑事起诉权、变更刑事诉讼、撤诉、上诉权。

  2、自诉人

  自诉人与被害人正好相反,有诉权:起诉权、变更诉讼、撤诉、上诉权。

  (1)提起自诉权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自诉人的证明责任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有权利都来源于辩护权(上诉权)。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特有的两项权利:反诉权、和解权。

  4、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

  民事诉讼中的权利都享有,但是只能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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