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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立案后有追诉期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0 00:34:20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一个案件首先要经过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判断后,如果符合立案的标准,会进行立案侦查。那公安机关立...

  在现实生活中,一个案件首先要经过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判断后,如果符合立案的标准,会进行立案侦查。那公安机关立案后有追诉期吗?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安机关立案后有追诉期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公安机关立案后有追诉期吗

  一般案件从侦查到提起公诉的期限为4个半月。特殊案件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批准按规定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但《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办理交通十分不便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在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两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10年以上刑罚的,在上一延长期限届满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上述部门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

  二、公安机关立案追诉时效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三、公安机关立案追诉的特殊情况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

  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时效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公安机关立案后有追诉期吗的解答。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公安机关如果找不到犯罪人员,该案件就存在着一个追诉时效,如果过了这个时效,就不再追究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因此公安机关立案后有追诉期的。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秋小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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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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