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指南 > 侦查 > 诱惑侦查有的必要性

诱惑侦查有的必要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9 02:03:43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随着适合的发展进步,我们在依靠着一些简单的侦查方式已经是帮不到一些破案的行为了,那么在侦查的时候,诱惑侦查起着一些怎么样的作用的呢?其主要的必要性具有哪些明显的要件呢?法律快车小编下...

  核心内容:随着适合的发展进步,我们在依靠着一些简单的侦查方式已经是帮不到一些破案的行为了,那么在侦查的时候,诱惑侦查起着一些怎么样的作用的呢?其主要的必要性具有哪些明显的要件呢?法律快车小编下文与您一起探讨。

  目前犯罪方式日趋先进,手法日趋隐蔽,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日趋困难,特别是一些重大犯罪,例如贩毒、行贿、组织卖淫、伪造货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无明显被害人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中,利用传统的一些侦查手法难以将其侦破,因此诱惑侦查的作用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1)是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需要

  近几年来,虽然我国总的治安形势较好,但是,一些地方的黑恶势力有所抬头,有组织犯罪有所增加,抢劫、毒品犯罪、贿赂犯罪等大案要案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威胁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了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打击黑恶势力,有必要采用一些特殊侦查手段对那些难以查证、难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加大打击力度,从而有效地遏制这些犯罪的猖獗势头,维护社会稳定。

  (2)是侦破特殊案件的需要

  随着犯罪行为日趋多样化、隐蔽化、组织化和智能化,特别是没有明显被害人的犯罪、贪污贿赂犯罪、制造和贩卖毒品、诈骗、网络犯罪等犯罪的增多,靠被害人和其他人的控告、举报后进行现场勘察、搜查等传统“被动型侦查”方法已经不可能达到侦破案件,捕获嫌疑人的目的。因此,允许侦查机关经过法定程序进行“主动型侦查”,即诱惑侦查,实属必要。

  (3)从我国的刑侦技术看,还远未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侦查手段还比较落后[page]

  如果对侦查人员的侦查方式限制太多、太严,只允许进行“被动型侦查”,不允许进行“主动型侦查”,势必影响打击犯罪的力度,影响对国家、社会利益和公民利益的保护。同时对诱惑侦查的限制,除了对诱惑侦查的适用条件、程序等方面进行限制外,还必须通过制裁实施违法诱惑侦查的有关人员,对违法诱惑侦查所获取的证据加以排除,对违法诱惑侦查的案件不予起诉、不予定罪等办法进行限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