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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不起诉的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7 17:42:5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进行公诉案件中,哪些类型的案件是不需要进行起诉的呢?主要的情形需要怎样进行把握呢?按照法规是如何进行规定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刑事诉讼是处...

  核心内容:进行公诉案件中,哪些类型的案件是不需要进行起诉的呢?按照法规是如何进行规定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公诉案件中不起诉的种类,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第142条的规定,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类。

  1、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法定不起诉是法律规定的应当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里规定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是指人民检察院遇到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只能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没有自由裁量的余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有以下六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

  以上六种情形,有的不认为是犯罪,有的是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无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之都不具备起诉的法定条件。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对于具有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无须权衡作出这一决定是否适宜,这是法定不起诉不同于酌定不起诉的重要特征。

  2、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这一规定,酌定不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律,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已经构成犯罪。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是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依照刑法规定免除刑罚的情形主要是指:[page]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者在自首后有立功表现的。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在确认犯罪嫌疑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时,还必须在其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条件下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动机和目的、手段、危害后果等情节以及一贯表现进行综合考虑,在确实认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更为有利时,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

  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的精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因此,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对于事实仍未查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1)据以定案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而无法排除的。

  人民检察院根据上述情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如果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明案件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对于存疑不起诉应当注意的是,只有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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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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