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拘留 > 拘留条件 > 交通事故刑事拘留条件

交通事故刑事拘留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3 17:34:40 人浏览

导读: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在驾驶汽车的时候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行为人如果驾驶机动车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可能会被公安机关采取拘留的措施,那么交通事故刑事拘留条件都有哪些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在驾驶汽车的时候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行为人如果驾驶机动车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可能会被公安机关采取拘留的措施,那么交通事故刑事拘留条件都有哪些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交通事故刑事拘留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3、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当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满足拘留刑事拘留条件,即会被依法拘留。

  二、交通肇事拘留期限是多长?

  1、《治安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的时间当然从做出拘留决定实施拘捕后起算,拘留通知书上面会有记载。拘留后37天内检察院会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批捕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法院审判。整个过程通常需要5个月左右。

  三、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处理。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3、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4、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

  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

  3、对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

  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交通事故刑事拘留条件的相关内容。综上,交通事故刑事拘留条件包括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例如肇事之后逃逸的、造成危害后果情节严重的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