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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2 04:24:38 人浏览

导读:

取保候审的方式是要么提供保证人作担保,要么交纳保证金。那么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在什么时候可以退还?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取保候审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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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取保候审的方式

  1、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取保候审的申请: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

  2、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的有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法律规定的违法情形,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保证金就会退还。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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