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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强制传唤的法定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9 23:10:01 人浏览

导读:

在行政案件的办理过程当中,为了让案件的办理更加顺利,公安机关往往会需要进行异地强制传唤。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办理都可以进行异地强制传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异地强制传唤的法定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行政案件的办理过程当中,为了让案件的办理更加顺利,公安机关往往会需要进行异地强制传唤。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办理都可以进行异地强制传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异地强制传唤的法定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异地强制传唤的法定条件

  一、异地强制传唤的法定条件

  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二、强制传唤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三、异地强制传唤的时间限制

  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异地强制传唤的法定条件的全部内容。在进行异地传唤的过程当中一定要注意它的时间限制,超过这个时间限制当事人是有权拒绝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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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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