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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2 20:20:4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法律关于级别管辖有哪些规定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刑法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法律关于级别管辖有哪些规定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刑法小编为您介绍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原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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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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