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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创“三步法”推进刑事和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7 01:20:48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为了做好刑事和解工作,南昌经开区检察院探索出三步法,即明确刑事和解的原则和范围、结合实际深入运用刑事和解制度、加强案件沟通和后续跟踪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今年以来,南...

  核心内容:为了做好刑事和解工作,南昌经开区检察院探索出“三步法”,即明确刑事和解的原则和范围、结合实际深入运用刑事和解制度、加强案件沟通和后续跟踪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今年以来,南昌经开区检察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积极探索刑事和解途径,通过“三步法”对符合政策的轻微案件5件8人进行刑事和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明确刑事和解的原则和范围。坚持意思自治原则,承办人在案件审查阶段,及时就民事赔偿问题向涉案人征求是否同意调解意见,调处阶段即对调解双方进行法律引导与监督,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明确了刑事和解制度主要针对轻伤害、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单处罚金的轻罪案件,对于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悔过、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按程序进行刑事和解。

  结合实际深入运用刑事和解制度。在办案过程中,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占了相当比例,公诉部门受理的案件中该两类案件所占比例已由去年的14.3%上升至20.9%,期间经常形成加害方入狱,受害方民事权益得不到实现的两伤局面,为解决这类问题,承办人积极运用调解前置程序。

  加强案件沟通和后续跟踪监督工作。定期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就相关形势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达成一致意见,与区综治办就社会矫正、帮教工作达成共识,努力实现调解成果与处理结果的有效衔接;对适用刑事和解作出不诉处理的案件进行跟踪,采取不定期走访的形式,掌握和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与困难,防止矛盾重新激化。

  (原标题:南昌经开区检察院“三步法”积极做好刑事和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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