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动态 > 恶徒出狱后强索坐牢补偿费 反被报案人砍死泄愤

恶徒出狱后强索坐牢补偿费 反被报案人砍死泄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0 20:55:42 人浏览

导读:

强索“坐牢补偿费”恶徒出狱送性命几度犯罪坐牢,出狱后竟找到当初被自己所害的受害人和报案人,强索“坐牢补偿费”,结果,反被忍无可忍的对方杀死。昨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周允奎弟兄有期徒刑11年和有期徒

  强索“坐牢补偿费” 恶徒出狱送性命

  几度犯罪坐牢,出狱后竟找到当初被自己所害的受害人和报案人,强索“坐牢补偿费” ,结果,反被忍无可忍的对方杀死。昨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周允奎弟兄有期徒刑11年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兄弟俩同时还要向死者家属赔偿4.3万元。

  2001年4月20日,会泽县罗布古镇30岁的农民陈某因盗窃他人财物,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狱中,他表现比较好,获得了减刑,并于2003年1月31日被释放回家。然而,他却不思悔改,把自己坐牢的原因都归结到当初被他盗窃的彭某身上,理由是如果对方不报案的话,自己就不会坐牢。

  为此,他多次窜到其盗窃对象彭某家,气势汹汹地声称“3年的官司不能白吃”,叫嚷要彭某拿出2000元予以经济补偿,否则,他就要让对方“全家人性命难保”。同时,他还找到同镇的村民周允奎,称自己坐牢是他参与了告发的原因,借此实施敲诈,老实巴交的周允奎不得不陆续分三次,送上了4400元。之后,陈某还以类似借口,从购买自己所盗脏物的郭某处,索得1000元。

  同年9月21日,陈某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再次成为了一名阶下囚。

  2005年9月6日,再次出狱的陈某依然故伎重演,当天晚上电话邀约后,直奔44岁的周允奎的弟弟家,以周允奎揭发其盗窃和敲诈勒索,造成他两次坐牢,并导致出狱后生活困难等为由,强行索要补偿4000元。在就此商谈近3个小时后无果,周允奎壮着胆子告诉自己,不能再对这个恶棍妥协。于是,便起身欲离开,不肯罢休的陈某在后追赶,并扬言不给钱就不会让周家安宁。

  此时,周允奎觉得实在是忍无可忍了,猛然转身掐住了陈某的脖子,于之随行的弟弟也冲上来帮忙,兄弟二人一起把陈某按翻拖出屋外。随后,周允奎掏出身上的匕首,朝陈某胸部连刺数刀,致陈某多处锐器刺伤当场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周允奎弟兄电话向警方自首,其家属分别赔偿陈某家属经济损失8000元,1.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允奎弟兄不能依法处理不法侵害行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公诉机关指控故意杀人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害人的重大过错,周允奎的主犯给自首等情节,依法对两被告人从轻处罚和适当减轻民事赔偿责任,据此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生活新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