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重要罪名 > 危险驾驶罪 > 女子醉驾玛莎拉蒂,危险驾驶罪的法律标准是什么

女子醉驾玛莎拉蒂,危险驾驶罪的法律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7 04:04:56 人浏览

导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车辆数量越来越多,伴随着车辆的越来越多,交通违法的情形也越来越多,特别是醉驾驾驶打击的力度越来越多。那么,女子醉驾玛莎拉蒂,危险驾驶罪的法律标准是什么?相信大家对这样一个问题十分感兴趣,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的小编来为你解答。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车辆数量越来越多,伴随着车辆的越来越多,交通违法的情形也越来越多,特别是醉驾驾驶打击的力度越来越多。那么,女子醉驾玛莎拉蒂,危险驾驶罪的法律标准是什么?相信大家对这样一个问题十分感兴趣,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的小编来为你解答。

  一、“女子醉驾玛莎拉蒂”最新消息

  7月3日晚10时42分,河南永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2死4伤。

  永城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红星新闻提供的一份《情况通报》显示,23岁女子谭某醉酒驾驶豫NE××55牌玛莎拉蒂行驶至永城市东城区地税巷路段时,相继与路边停放和正常行驶的多辆小型轿车刮擦后逃逸,至东环路与永兴街交叉口时,与王某驾驶等待绿灯的豫N0××2L牌宝马小轿车追尾,致使豫N0××2L车辆燃烧,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谭某已被现场控制,伤者正在治疗中,均无生命危险。事故正在依法调查处理。

  宝马车被撞飞几十米,并瞬间起火

  多段现场视频显示,谭某驾驶玛莎拉蒂曾与多车发生剐蹭,被困两车中间,但一直试图驶离,在周围群众惊呼声中,谭某仍驾车离开。在东环路与永兴街交叉口,谭某驾车疾速而来,将停在路口处等红灯的宝马撞飞至几十米外,并瞬间起火。

  经检测,谭某血液酒精含量167.66mg/100ml。据相关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即认定为醉酒驾车。

  谭某疑似微博账号被曝出

  永城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7月3日事发后,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即已展开调查,协助抢救伤者,并多方取证,至今仍在忙碌中。

  有网友称,谭某驾驶玛莎拉蒂撞上宝马前,曾在永城市明珠花园附近撞死3人逃逸。对此,该负责人称,消息不实。

  二、女子醉驾玛莎拉蒂,危险驾驶罪的法律标准是什么

  认定标准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定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之处:三个罪名既然都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最主要的共同之处就是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三者之间的区别。其区别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主观方面不同。正如前所述,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过失犯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是故意,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为过失。

  其次,在行为方式上不同。危险驾驶罪只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两种行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要求实施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但犯危险性相当的危险行为。不应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的行为。

  立案标准

  本罪分为两种情形: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节恶劣限制了追逐竞驶的处罚范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

  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量刑标准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上述量刑标准的法律效力

  上述量刑标准引的是‘;“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六条;“ 司法解释的形式分为“解释”、“规定”、“批复”和“决定”四种”。所以,上述《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只供审判实践参考。

  三、处罚规定

  本罪为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罪。

  犯罪主体是自然人,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

  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

  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意见》要求严格血样提取条件,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以及涉嫌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

  《意见》明确,要做好办案衔接,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意见》要求加强执法办案管理,进一步明确办案要求,细化呼气酒精测试、血样提取和保管等重点环节的办案标准和办案流程,提高办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加强网上监控和考核。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一一整理的关于女子醉驾玛莎拉蒂,危险驾驶罪的法律标准是什么等等问题的相关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的规定,我国法律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处罚是十分严重的。以上就是法律法律快车对该问题的解答,您可以继续关注我们找法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