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要》规定,盗窃、抢夺、抢劫毒品的,分别以盗窃、抢劫、抢夺罪定罪处罚,但不计犯罪数额,根据情节的轻重予以定罪量刑。并删除了《南宁会议纪要》中的认定盗窃犯罪数额
(一)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问题 《纪要》通过政策把握、量刑原则以及具体情形三个层面来明确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问题。 1、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依据,突出打击重点。
基本案情: 2004年12月28日,嫌疑人李某携带毒品海洛因3000余克来到于某住处,在告之于某所带物品系毒品的情况下,要求于某为其藏匿。于某答应后,将这些毒品
(1)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2)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为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违反国家关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向他人非法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的住房或者其他场所,召集、收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1)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不仅侵害了社会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违反国家禁毒法规,以引诱、教唆、欺骗为手段,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在具体认定罪名时,应根据犯罪分子实
本罪是指违反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理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1)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私自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行为。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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