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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1 13:54:23 人浏览

导读:

刑法分则第四章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规定了37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诬告陷害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猥亵儿童

  刑法分则第四章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规定了37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诬告陷害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猥亵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强迫职工劳动罪,违法雇用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危险性劳动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作品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遗弃罪,拐骗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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