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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8 00:06:04 人浏览

导读:

如果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且正在进行当中,那也就具备了正当防卫的法定前提,任何公民都有权实行必要的防卫行为,自然也就不存...

  假想防卫是防卫过当的其中一种表现形式,其行为是超过了正当防卫的限度,对侵害人的行为进行了假想,造成严重的后果,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假想防卫的主要内容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一、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

  所谓假想防卫,顾名思义,就是假设的想象的防卫而非真正的防卫,何以如此,是因为不法侵害并不实际存在,当然也无须实施防卫行为。

  如果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且正在进行当中,那也就具备了正当防卫的法定前提,任何公民都有权实行必要的防卫行为,自然也就不存在假想防卫的问题。

  除了正当防卫之外,防卫时间错误、防卫对象错误以及防卫过当等,都是在不法侵害确实存在的条件下,在实行正当防卫的过程中,所出现的主客观不一致现象,与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不同的。

  二、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防卫意图

  这是假想防卫在主观上的必备条件。这种防卫的意图来源于行为人主观上判断错误,如果行为人明知不法侵害并不存在,也就不会产生防卫意图,假想防卫当然也就不会发生。

  如果行为人一方面假想不法侵害已经到来,另一方面却不是出于防卫意图实施反击,而是意图加害对方,并导致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对此,应作为一种故意犯罪对待而非假想防卫

  另外,还有一种双方互殴过程中发生的误伤劝架者或无辜第三者的情形,表面上似乎是一种假想防卫,但实际上因为双方都存有加害对方的意图,而不是基于防卫意图进行反击,所以,不能承认其中某一方是防卫行为,当然,也就不能把误伤他人的行为视为假想防卫,而只能作为对象错误或打击错误去处理。

  三、行为人的“防卫”行为给无辜者造成了损害,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结果条件

  由于行为人误将他人行为视为不法侵害行为,因而做出错误的防卫反击,进而导致不应有的危害后果的产生。假想防卫行为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行为人虽然误认不法侵害存在并且实施了错误的防卫行为,但并未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则假想防卫不能成立,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无从谈起。

  四、假想防卫成立应负的责任

  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责任比第一种轻一点;

  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应属于意外事件;

  4、行为人既是假想防卫,也是提前防卫,主观过错应属故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假想防卫的主要内容的相关知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假想防卫的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责任编辑:范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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