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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冒充刑警 骗妻骗友骗亲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7 08:43:20 人浏览

导读:

现年32岁的于凌刚系德城区无业人员。2008年底的一天,他到申某的彩票站买彩票,发现该站点生意非常火爆,便动起了歪脑筋。几天后,于凌刚穿着刚弄到手的公安警服,到该彩票站买彩票,并趁机与申某攀谈起来,说自己在公安刑警队上班,名叫“刘建刚”。此后,于凌刚几

  现年32岁的于凌某系德城区无业人员。2008年底的一天,他到申某的彩票站买彩票,发现该站点生意非常火爆,便动起了歪脑筋。几天后,于凌某穿着刚弄到手的公安警服,到该彩票站买彩票,并趁机与申某攀谈起来,说自己在公安刑警队上班,名叫“刘建刚”。此后,于凌某几乎天天光顾彩票站,渐渐骗取了申某的信任,与其确立了恋爱关系,不久两人便办理了结婚登记。期间,于凌某又说自己调到交警支队上班,政审很严,不能结婚,所以不能让人知道他结婚的事,单纯的申某信以为真,两人一直也未举行婚礼仪式。
  婚后,于凌某经常让妻子回家休息,他帮忙来卖彩票,有时谎称给领导办事,也从彩票站拿钱。后来申某发现卖彩票的账经常对不起来,而且无意中发现了于凌某的身份证是假的,便隐约感到丈夫的身份有问题,但考虑到两人已办理结婚登记,又感觉不是什么光彩事,不愿意向外人说,只好有苦往肚里咽。后来,于凌某以在德州交警部门上班,能给别人办理驾驶证、上岗证以及能找关系到交通局上班为名,先后骗取妻子申某的朋友、侄女、外甥女等多人现金共计21000元。因此,终于有一天,申某鼓足勇气到公安部门打听才知,根本没有叫“刘建刚”的人,申某的朋友、亲戚被骗后相继报案,于凌某遂被抓获。

  德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凌某冒充人民警察多次进行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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