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正当防卫 > 正当防卫案例 > 刘拴霞杀夫被判 “受虐妇女”杀夫不属正当防卫

刘拴霞杀夫被判 “受虐妇女”杀夫不属正当防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1 08:01:08 人浏览

导读:

编者按:世界范围内,家庭暴力引致受虐一方杀死配偶的案例屡见不鲜,杀人者也历来被刑罚严惩。但受虐妇女综合征在刑事证据领域的引入,使得传统正当防卫观念备受挑战。本报7月3日报道的刘xx杀夫案,是我国法律界试图引入这一新理论的一次尝试。近日,此案已一审判决,

  编者按:世界范围内,家庭暴力引致受虐一方杀死配偶的案例屡见不鲜,杀人者也历来被刑罚严惩。但“受虐妇女综合征”在刑事证据领域的引入,使得传统正当防卫观念备受挑战。本报7月3日报道的刘xx杀夫案,是我国法律界试图引入这一新理论的一次尝试。近日,此案已一审判决,但案里案外,围绕受虐杀夫与正当防卫的争端也再次引燃。

  ■法网不可为刘xx开一面

  □张进德

  一个柔弱无助的农村妇女,在恶丈夫暴力施虐下,被逼走投无路做出了最后的挣扎——杀夫。相信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坚定地站在受虐者一边,如果最后无罪释放了,从感情角度上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但法律终究是法律。人有善恶之分,可人的生命绝无善恶优劣之分,法律平等地保护每个人的生命,除非是以阻却违法的方式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有人提出了一种“受虐妇女综合征”的观点,叫人眼前一亮。但是,我国的现行刑法并不承认这种“受虐妇女综合征”下的正当防卫。如果仅仅为了一个个案,而去违背具有普适性的法律,这当是法治之大忌。当然,另外也有学者指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可以经过司法精神病鉴定确认受虐者在长期暴力下丧失了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是,精神病鉴定首先应是科学的,我们绝不可以抱着救人的目的去做鉴定。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院)

  ■“受虐妇女综合征”应达的标准

  □武文和

  据我所知,加拿大的法官在R.v.Lavallee案中首次准许被告人提供专家证言——受虐妇女综合征。该案的基本案情是:被告人曾被其丈夫长期殴打。一次争吵中,其丈夫对被告人说等其他人走后将杀死被告人,被告人在其丈夫走到门口准备出去时,向其脑后开枪,将其杀死。

  本案中,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进行了如下思考:第一,传统正当防卫概念只能在有“迫近的危险”的情况下才能成立,这种正当防卫是以两个男人在酒馆中打架为模式设计的。

  第二,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对妇女存在性别歧视。女性在体力上一般弱于男性,如果要求女性等到男性迫近的危险正在进行时才能反击,则对女性显失公平。

  第三,在被告人遭被害人长期殴打的情况下,专家证言能够使人相信,被告人由于被害人的行为而神经高度紧张,在反击时对死亡有合理的恐惧。

  R.v.Lavallee案的最终结论是,被告人以正当防卫抗辩成功,陪审团认为被告人无罪。此案也成为加拿大正当防卫问题上的最重要的判例。自此,“迫近的危险”不再是正当防卫成立的必要条件。

  根据R.v.Lavallee案,综合考虑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一、“受虐妇女综合征”的专家证言应当达到这样的标准,即应当使人相信,由于被害人的行为导致被告人神经高度紧张,在被告人反击时具有对死亡的合理的恐惧:若不杀死被害人,则难逃被杀死的命运。

  二、加拿大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与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相似,均要求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或迫近的危险。

  三、加拿大属英美法系,实行判例制,法官可以通过判例改造成文法;而中国基本上归属大陆法系,法官无权改造成文法。

  四、关于我国正当防卫的条件,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的“正在进行的”,无论怎样解释,都难以得出不同的结论。

  总之,所谓受虐妇女综合征挑战传统正当防卫,在现阶段的中国,只能正面挑战刑法的相关规定,也即挑战立法者,法官拘于权限,难有大的作为。

  ■正当防卫?此路不通

  □陈旭文

  目前主要存在两种为刘xx辩护的理由:一是正当防卫说,二是精神病人说。但这都不太恰当。正当防卫说不成立的理由是:第一,将非受急迫侵害的受虐妇女杀夫认定为正当防卫,这并不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第二,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针对的只能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刘的行为不符合这一要件。第三,若承认刘的杀夫行为是正当防卫,那就意味着长期受虐的人都有权剥夺施虐人的生命,这是任何法治社会都难以认同的。

  精神病人说也有不妥之处。刘xx特地做两种面食,作案思路非常清晰,从这里不大可能得出她是精神病人的结论。

  但如果认为刘xx的杀夫行为属于普通的故意杀人行为,那也是人们的观念所不能接受的。

  在现行刑法的框架下,刑事责任是由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决定的,我想从这两方面探究刘xx的从轻处罚之途。

  首先,刘xx杀夫比普通杀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要小。本案中,被害人即长期虐待她的丈夫具有极大的过错。因此,应将刘xx的杀夫行为认定为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轻罪即属于“情节较轻的”杀人,应适用3年以上10年以下这一轻档法定刑。

  其次,刘xx比普通杀人犯的人身危险性要小。刘xx是一个勤劳贤惠、吃苦耐劳的妇女,若非遭受丈夫令人发指的毒打,很难想象这样的女性会杀人。刘xx杀人的对象仅限于施虐人,一旦施虐人不存在了,她的人身危险性也就很小了,这是她与普通杀人者迥然不同之处。刘xx嘱咐弟媳扔掉有毒的杂面,有效地避免其他人中毒。我国刑罚的一个基本目的就是个别预防,对于刘xx这样再犯可能性极小的犯人,适用较轻的刑罚就可以达到个别预防的目的。

  (作者系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刘xx杀夫就是“正当防卫”

  □于恩志

  对于受虐妇女的这一行为,有专家认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要求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所谓“正在进行”就是指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开始,尚未结束。乍一看,本案中受虐人投毒时,前一次虐待已经结束,而后一次虐待尚未开始,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因此防卫不适时。

  但是,不法侵害不仅包括单一的一次性侵害行为,而且包括连续性、经常性的不法侵害。对于连续性、经常性的不法侵害,就不能将其孤立起来判断其是否正在进行,而应当将其作为一个完整的过程来判断。

  此案中,丈夫虐待了妻子十几年,对于某一次毒打、虐待行为而言,是已经结束了,但对于整个虐待行为而言,远没有结束,受虐者的人身安全时刻都面临着直接的威胁,而其丈夫也没有放弃虐待行为的明显意图,而是一次次地加剧。因此,如果把丈夫对妻子十几年的虐待行为看作一个完整的行为,那么这一不法侵害行为仍处于正在进行之中。受虐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应当属于正当防卫。[page]

  (作者单位:海军大连舰艇学院军事法学教研室)

  ■内里乾坤

  刘xx:我要上诉

  □本报见习记者 赵凌

  7月9日下午6时许,天色已黑,河北宁晋县法院一行人来到看守所匆匆将判决书交到刘xx手中。刘xx“很快翻到最后几页”———12年。刘xx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刑期至“2015年”。

  判决书长达12页,有人开玩笑“一页就是一年”。辩护律师许彦丰说,判决书如此之长,并不多见。可见法院对本案确实关注。

  宣判突然,本报记者未能及时得到消息前往当地。据当时在场的人描述,刘xx接到判决后说了句———“太长了”。此前,刘xx告诉记者,她和看守所的同伴们打赌。如果自己被判10年以下,她将输给她们100元,如果10年以上,同伴们给她50元。赌打赢了,刘xx却要输掉12年的光阴。

  尽管之前刘xx对多久出去表现漠然,但接到判决后她态度坚决地要求上诉。十多天前,在刘xx的请求下,3个孩子获准到看守所探视母亲。这是案发后半年里他们第一次见面。刘xx和孩子们被允许说了十几分钟的话。张军水的弟弟张军坡说,嫂子当时哭了,3个孩子也全都哭着走出了看守所。记者无法获知,这次见面和刘xx积极要求上诉减刑有没有关系。

  判决书中,法院认定了21项证据,其中有12项证明刘xx长期受虐。法院明确承认刘xx“不堪忍受而杀人”,认为“被害人张军水有过错”。但法院同样明确地拒绝了“受虐妇女综合征”的鉴定申请和正当防卫的辩护意见,认为两者均缺乏法律依据。

  法院最终没有选择“冒险”。该案审判长王彦坡说,“司法者必须是保守的,只能遵守法律。我不能去做没有法律依据的事情。”中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受虐妇女综合征”并没有被引进进入中国的法律。同样,法院认为,刘xx杀夫无论如何也不能算作正当防卫。王彦坡也承认受虐妇女综合征是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他说,“立法层面的事不应该指望由司法来解决,毕竟中国不是判例国家”。

  作为试图将受虐妇女综合征作为专家证据引入我国刑事诉讼的力主者,陈敏感到非常遗憾。这是她第一次为受虐妇女做鉴定。她表示,现在只能等二审把鉴定报告作为补充证据提交法院,但能否被采信,很难说。她认为,受虐妇女综合征是确认受虐妇女的反抗行为是否属于减轻处罚的情节或是不是正当防卫的一种关键证据,如果绕开这一理论讨论减轻的情节或正当防卫,并不可行。从国外经验来看,为受虐妇女仅针对施暴丈夫的杀人行为或重伤行为作正当防卫的辩护,关键是要证明她当时的行为是合理的。没有关于家庭暴力和受虐妇女的有关知识,陪审团就无法公正地评估杀死施暴人的受虐妇女当时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作为有关知识,受虐妇女综合征的意义就在于此。

  陈敏认为,严惩像刘xx这样的从原受害人被迫成为被告人、几乎没有人身危险性的受虐妇女,对国家、对社会、对被害人都没有好处。它不仅会浪费有限的监狱资源,而且还会带来更严重的社会家庭问题。7月9日,陈敏曾去宁晋看望刘xx和张军水的3个孩子,“我发现他们甚至不会笑。”在长期缺乏家庭关爱,遭受社会岐视的状态下生活,陈敏担心他们会成为问题少年———“甚至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刘xx的辩护律师许彦丰以量刑畸重为由已提出上诉。他质疑法院在本案中表现出的自由裁量权。他说,法官的“自由裁量”要依据一定的规则和逻辑。他认为原判没有充分考虑刘xx的杀人动机,刘xx杀夫是为了摆脱长期受虐造成的肉体和心理上的痛苦,是对即将到来的侵害的防卫,是为了保护家人的安全。通观其动机几乎没有恶性成分。刘xx的目的是剥夺丈夫张军水的生命,犯罪目的是严重的,但许彦丰认为,不应想当然认定目的严重即量刑从重。他说,“法院没有对为什么判12年作出一个清晰合理的解释。”

  刘xx的家人没有被通知参加7月10日的公开宣判。他们是两天后从宁晋妇联获知判决结果的。家人和得知判决的村里人都觉得“重了”。公公张清瑞说,“现在我60岁,还能照顾3个孙儿。12年?我能活到那一天吗?”张清瑞现在以拣破烂为生,3个小孩用的一些生活用品如书包、鞋子都是他拣来的。孩子们现在还不知道判决结果,张军坡说,“都还小,不想跟他们说。”

  转自搜狐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