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罚种类 > 有期徒刑 > 一般有期徒刑的期限是多久

一般有期徒刑的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9 22:16:16 人浏览

导读:

我国关于刑罚的规定主要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其中,有期徒刑的适用在刑法中较为常见。那么,一般有期徒刑的期...

  我国关于刑罚的规定主要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其中,有期徒刑的适用在刑法中较为常见。那么,一般有期徒刑的期限是多久?适用对象是哪些?下面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般有期徒刑的期限是多久

  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

  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3、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监狱执行刑罚,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应当参加劳动,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强迫接受劳动改造。

  二、有期徒刑的幅度

  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三、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刑期是多久

  一般情形下,数罪的并罚直接以上述规则处理,关键的问题是对于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期间又发现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并罚方法,因此时本罪已经被依法判决并执行了一定时间(刑期),与另罪的并罚就涉及对该已经执行的刑期如何处理的问题。对此,刑法第70条、71条作了规定,分别适用“先并(加)后减”与“先减后并(加)”的方法,这两种方法区别点在于看在刑罚执行期间所发现犯罪是漏罪还是新罪,如果是漏罪(即在判决宣告以前实施而未被判决的犯罪),应适用“先并后减”的并罚方法,如果是新罪(即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期间所犯的罪行),应该适用“先减后并”的并罚方法。也就是说:漏罪并罚——先并之后再减去已执行过的刑期,从而确定出此时(即发现漏罪而进行并罚时)仍须执行刑罚或刑期幅度;新罪并罚——先减去已经执行过的刑期,再用余刑与新罪之刑进行并罚,得出的结果就是此时(即因犯新罪而进行并罚时)仍须执行的刑罚或刑期幅度。先并后减:是指与原来已判生效的执行刑并,而不是与原判宣告刑并同时发现漏罪和又犯新罪的并罚方法:“先并后减再并”

  如果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并且发现其在原判决宣告以前的漏罪,则先将漏罪与原判决的罪,根据刑法第70条规定的先并后减的方法进行并罚;再将新罪的刑罚与前一并罚后的刑罚还没有执行的刑期,根据刑法第71条规定的先减后并的方法进行并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一般有期徒刑的期限是多久的相关规定,有期徒刑这一制度在实践中体现了人权保障思想,罪犯可以根据有关法定条件进行减刑甚至缓刑、假释。如果大家还存在疑问,欢迎大家上法律快车的网站上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