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诉讼知识 > 盗伐林木罪去哪里立案

盗伐林木罪去哪里立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7 11:27:49 人浏览

导读:

为保护国家生态环境资源,在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一系列侵犯自然资源的罪名。在立案管辖和立案标准都与其他一般财产类罪名有所不同。那么盗伐林木罪的立案管辖和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很多人都不知道,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盗伐林木罪去哪里立案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为保护国家生态环境资源,在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一系列侵犯自然资源的罪名。在立案管辖和立案标准都与其他一般财产类罪名有所不同。那么盗伐林木罪的立案管辖和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很多人都不知道,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盗伐林木罪去哪里立案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盗伐林木罪去哪里立案

  林业公安机关管辖刑法规定的下列森林案件

  (一)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案(第一百二十八条);

  (二)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案(第一百二十八条);

  (三)破坏生产案中违反保护森林法规,故意毁坏林木、苗木的案件(第一百二十五条);

  (四)盗窃案中盗窃木材生产过程中木材的案件(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

  (五)抢夺案中抢夺木材生产过程中木材的案件(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

  (六)抢劫案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抢劫木材生产过程中木材的案件(第一百五十条);

  (七)放火案中故意放火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案件(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

  (八)失火案中过失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案件(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

  (九)伪造、倒卖票证案中伪造、倒卖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证的案件(第一百二十条);

  (十)投机倒把案中倒卖国家统配木材,非法经营木材或者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情节严重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

  (十一)违法狩猎案(第一百三十条)。

  未建立林业公安机关的地方,上述案件由地方公安机关管辖。

  二、 盗伐林木罪的认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我国刑法第345条第1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三)在森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因此,决定盗伐的性质,不仅在于非经合法批准而秘密砍伐,而且还在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了国家的林业资源的管理职能和国家、集体或个人对林木的所有权。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

  按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2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至200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20至5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至2000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100至2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至1万株为起点。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幼树”,是指胸径5厘米以下的树木。对于一年内多次盗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的,累计其盗伐林木的数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盗伐林木罪量刑

  盗伐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1款规定,是指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本罪有三个量刑幅度:

  1、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出罚金。

  2、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

  1、以2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至200株为数量较大的起点。

  2、一20至5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至2000株为数量巨大的起点。

  3、以100至2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至10000株为数量特别巨大的起点。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对盗伐林木罪的立案管辖和立案标准、量刑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了。一般由林业公安机关管辖,未建立林业公安机关的地方,上述案件由地方公安机关管辖。关于盗伐林木罪去哪里立案的相关内容,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