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诉讼知识 > 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是什么

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0 15:17:43 人浏览

导读: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刑事诉讼中人与事的法律,参与刑事诉讼的人有权委托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是什么?担任刑??...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刑事诉讼中人与事的法律,参与刑事诉讼的人有权委托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是什么?担任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有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刑事诉讼代理人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是什么

  刑事诉讼人的资格有以下要求:

  1.法定代理人和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依据法律规定对被代理人负有保护责任的人。《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3项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2.辩护人。辩护人参加诉讼的资格是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法院的指定。

  3.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证人是在诉讼活动开始前便了解案件情况的人;(2)证人必须是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的人;(3)证人是自然人。

  4.鉴定人。鉴定人必须是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公民个人。鉴定人如有刑事诉讼法第29、29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除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工作人员以外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依法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的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参与人主要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依据诉讼参与人同案件的利害关系不同,可以将诉讼参与人分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两类。

  二、担任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

  根据本条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委托辩护人的规定执行,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1、委托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2、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律师;人民团体或者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等人员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等人员的监护人、亲友。

  3、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

  三、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上述法律条文中所说的其他辩护人可能就是你问题中的“诉讼代理人”,他的权利法律已明确规定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是什么的解答。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一般是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原被告亲属作为代理人亦可。其他人代理的需提交有关证明、需经过司法局审批并不得收费。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秋小葵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