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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的处罚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1 05:18:56 人浏览

导读:

犯罪预备是属于犯罪的一种特殊类型,这种犯罪主要是还没有发生只是为犯罪做了准备,所以说这种犯罪的处罚与一般的犯罪是有所不同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犯罪预备的处罚范围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犯罪预备是属于犯罪的一种特殊类型,这种犯罪主要是还没有发生只是为犯罪做了准备,所以说这种犯罪的处罚与一般的犯罪是有所不同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犯罪预备的处罚范围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犯罪预备的处罚范围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的目的;

  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

  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犯罪预备行为由于尚未着手实行犯罪,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因此《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预备特征

  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类似于犯意表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意表示而应以犯罪论处:一是某些具体犯罪的构成中所包含的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的实行行为。

  如侮辱罪诽谤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以及教唆犯罪里所包含的言语行为,作为强奸罪抢劫罪等犯罪的手段行为的威胁性语言。这些特定的语言在特定的犯罪构成中属于犯罪的实行行为,具备这些语言不但构成犯罪,而且不是犯罪预备,而是已经实行犯罪的其他犯罪形态。二是单个人犯罪中制定犯罪计划的书面语言,以及共同犯罪中勾结共同犯罪人、交流犯罪思想、商议犯罪计划的口头语言或者书面语言。这些语言都已经超出犯意表示的范畴,而是在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足以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犯罪论处。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以上两个特征说明了犯罪预备形态可能发生的时空范围,即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起直至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

  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

  (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又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而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与目的,才是预备犯主观方面主要的内容和特征所在。犯罪预备行为的发动、进行与完成,都是受此种目的的支配的。

  (2)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在着手实行行为前停止犯罪。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关键区别所在。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如果该因素不足以阻碍行为人继续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人也认识到这一点的(排除行为人存在认识错误而构成犯罪预备的情形),应认定为犯罪预备阶段中止。

  三、犯罪预备表现形式

  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

  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

  (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

  (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

  (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等;

  (4)用以排除障碍、接近犯罪对象的物品,如翻墙爬窗用的梯子或绳索等;

  (5)用以掩护犯罪实施或者湮灭罪证的物品,如作案时戴的面罩、作案后灭迹用的化学药品等。犯罪工具本身危害性和复杂性可以反映出预备行为不同的危害程度。

  所谓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于犯罪的需要。

  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这类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

  (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

  (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爬楼入窗技术

  (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

  (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

  (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

  (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

  (7)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追踪的计划,等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犯罪预备的处罚范围的全部内容。犯罪预备虽然说是没有发生真正的犯罪,但是其本质还是打算发生犯罪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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