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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超市杀人案具体情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1 02:00:46 人浏览

导读:

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刑警大队日前发布通报称2018年9月1日18时23分秦皇岛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的恶性案件,造成两名老年男女死亡。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秦皇岛超市杀人案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刑警大队日前发布通报称2018年9月1日18时23分秦皇岛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的恶性案件,造成两名老年男女死亡。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秦皇岛超市杀人案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秦皇岛超市杀人案具体情况

  秦皇岛海港区超市杀人案告破:嫌疑人杀死两人后畏罪自杀

  9月1日晚,秦皇岛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在海港区团结里某超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警情,造成两名受害人死亡。接警后海港分局立即对案件展开侦查,经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赵某,案发后嫌疑人赵某逃离现场。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立即对犯罪嫌疑人某进行抓捕,经过19个小时的追捕工作案件宣布告破。犯罪嫌疑人赵某被群众发现在河北大街汤河桥处畏罪自杀,经辨认已确认死者身份。

  经工作确认犯罪嫌疑人赵广军(男,汉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市双阳镇福地村,案发时间暂住海港区桥东北里)有重大作案嫌疑,犯罪嫌疑人赵广军逃跑时,上身穿深蓝色T恤、下身穿蓝色牛仔裤。9月3日,一位超市附近的居民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两位老人因为对在超市买的西瓜不满意,与超市的工作人员吵过几次架,9月1日又来到超市,被超市的一名员工用刀刺死。案发现场视频显示,两名老年男女出现在一家超市门口,老年男子疑似指着超市内的人在骂并往里走,一名年轻女子将老人往外拉时,一名男子从超市内持刀冲出刺向老人。老年男子倒地后,持刀男子又对一边的老年女子刺去。据了解,事发后,老年男子倒在超市的后门,老年女子倒在门外,嫌疑人随后逃走。事发后,秦皇岛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男,45岁,黑龙江人)作案后潜逃。案发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经连续侦查,案件已告破,犯罪嫌疑人已畏罪自杀身亡。

  二、畏罪自杀还有没有罪

  犯罪嫌疑人畏罪自杀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民事法畏罪自尽其后果谁负

  在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的根本原则。 《合同法》第6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有欺诈行为”。这是法律作出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一方,在履行合同时,其行为如果违反了《合同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法律将追究其由此造成的一切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三、自首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犯罪人自动投案。指犯罪事实或犯罪人尚未被发现,或者已经发现犯罪人但未采取讯问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犯罪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承认自已实施了犯罪并听候处理的行为。对于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的其它罪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的行为。

  2、自动投案的目的是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因此,投案后必须自动直至司法机关对其进行多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后才被迫交代自己的罪行.

  3、犯罪人必须接受国家的审判。

  畏罪自杀怎么判刑

  1、犯罪嫌疑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

  2、如果是已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仍可以继续,变更被告为他的继承人即可;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时尚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即可。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秦皇岛超市杀人案具体情况”等相关法律知识。犯了罪以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较重的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呼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畏罪自杀是逃避责任的做法,逃避是解决不了任何的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周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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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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