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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刑事案件管辖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9 06:40:57 人浏览

导读:

我国的刑法对各种的刑事犯罪都有详细的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的犯罪更是设置了严厉的惩罚。刑事案件也是需要按照一定的要求划分管辖范围的,那么最新刑事案件管辖范围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我国的刑法对各种的刑事犯罪都有详细的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的犯罪更是设置了严厉的惩罚。刑事案件也是需要按照一定的要求划分管辖范围的,那么最新刑事案件管辖范围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最新刑事案件管辖范围

  第一章 国内安全保卫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

  一、背叛国家罪

  二、分裂国家罪

  三、煽动分裂国家罪

  四、武装叛乱、暴乱罪

  五、颠覆国家政权罪

  六、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七、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八、投敌叛变罪

  九、叛逃罪

  十、间谍罪

  十一、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十二、资敌罪

  十三、诽谤罪

  十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十五、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十六、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十七、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十八、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十九、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二十、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二十一、侮辱国旗、国徽罪

  二十二、侮辱国旗、国徽罪

  二十三、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二十四、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二十五、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二十六、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二十七、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第二章 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

  一、走私假币罪

  二、虚报注册资本罪

  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四、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五、信息披露违规罪

  六、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七、虚假破产罪

  八、商业受贿罪

  九、商业行贿罪

  十、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十一、为亲友非法弁利罪

  十二、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十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十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十五、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十六、违背忠实义务罪

  十七、伪造货币罪

  十八、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十九、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

  八十、挪用资金罪

  八十一、挪用特定款物罪

  第三章 刑事侦查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

  一、放火罪

  二、决水罪

  三、爆炸罪

  四、投放危险物质罪

  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六、过失决水罪

  七、过失爆炸罪

  八、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九、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十、破坏交通工具罪

  十一、破坏交通设施罪

  十二、破坏电力设备罪

  十三、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十四、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十五、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十六、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十七、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十八、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十九、资助恐怖活动罪

  二十、劫持航空器罪

  ……

  一百一十五、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一百一十六、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第四章 禁毒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

  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四、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五、走私制毒物品罪

  六、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八、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九、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十、强迫他人吸毒罪

  十一、容留他人吸毒罪

  十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第五章 治安管理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二、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四、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五、丢失枪支不报罪

  六、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七、重大责任事故罪

  八、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九、重大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罪

  十、危险物品肇事罪

  十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十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十三、瞒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十四、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十五、生产、销售假药罪

  十六、生产、销售劣药罪

  十七、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罪

  十八、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十九、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二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

  一百零一、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一百零二、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第六章 边防管理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界

  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界

  三、偷越国(边)境罪

  四、破坏界碑、界桩罪

  第七章 消防管理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

  一、失火罪

  二、消防责任事故罪

  第八章 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

  二、可适用取保候审适用的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三、取保候审的相关知识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71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刑事责任是最严重的一种法律责任,作为每一名公民都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依法行事。如果当事人违法的话,建议及时到公安局自首。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最新刑事案件管辖范围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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