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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中的主刑分为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6 00:48:37 人浏览

导读:

我国刑法总则中规定的刑罚简单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但是对于其可以适用的犯罪行为种类又是特别繁多的,所以我们需要仔细的掌握好其具体的细分。那么,刑罚中的主刑分为哪些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些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之相关的这个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我国刑法总则中规定的刑罚简单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但是对于其可以适用的犯罪行为种类又是特别繁多的,所以我们需要仔细的掌握好其具体的细分。那么,刑罚中的主刑分为哪些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些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之相关的这个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刑罚中的主刑分为哪些

  我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既能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对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附加刑适用时,对一个犯罪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能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拘役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

  3、有期徒刑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20年。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有期徒刑在监狱或其他场所执行。执行期间,凡有劳动能力的犯罪分子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改造。

  4、无期徒刑一般适用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故意杀人、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抢劫、强奸、贩毒、走私、贪污、受贿等重大刑事犯罪分子。

  5、死刑包括立即执行和缓期2年执行两种情况。对犯罪时不满18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即使罪行极其严重,也不适用死刑。死刑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基层人民法院不得判处被告人死刑。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二、附加刑包括哪几种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

  1、罚金有三种适用方式:选处罚金,单处罚金,并处罚金。

  罚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2、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独立适用或者与拘役、有期徒刑附加适用时,剥夺政治权利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判决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判决死刑、无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时,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3、没收财产有两种适用方式:一是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二是并处或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合法所有并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在没收财产时,不得以追缴犯罪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来代替或者折抵。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

  4、驱逐出境是指对犯罪的外国人强迫离开中国国(边)境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方法。它只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对本国人不适用。

  三、划分刑事管辖的原则是什么

  由于各国社会政治情况和历史传统习惯的差异,在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上所主张的原则不尽相同。一般而言,刑事管辖具有以下原则:

  (一)属地原则

  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

  (二)属人原则

  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三)保护原则

  保护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凡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四)普遍原则

  普遍原则以保护各国的共同利益为标准,凡发生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害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刑罚中的主刑分为哪些这个问题。法律是维护公共生活中的基本手段,而刑罚又是法律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没有刑罚法律就可能会失去它的硬度。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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