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赌博的形式骗钱的行为如何定罪
导读:
【案情】
1、2010年4月,被告人陆*观化名“韦勇军”窜到天峨县与从事石碑雕刻的龙某假意恋爱,在取得龙某的信任之后,陆*观便伙同陆*元(在逃)以在南丹从事矿产开发为名对龙某实施诈骗。经密谋并经陆*观事前指认,陆*元找到居住在天峨县六排镇民族路龙某的门面,自称是“庞老板”,需要转让矿洞,陆*观就假意邀请龙某共同开采,并伪造了一张其与陆*元合伙开矿的26万元的收条,以此蒙骗龙某出资,龙某信以为真。2010年4月21日,龙某将50000元现金交给陆*观并一同前往南丹,在一旅馆将钱交给自称庞老板的陆*元。诈骗得逞后,陆*观与陆*元将50000元平均分赃。
2、2010年5月11日上午,被告人陆*观、戴*祝、黄*锋、韦*来(在逃)、陆*元等人经密谋后,由黄*锋以介绍租房为名与龙某接触,并于次日中午将龙某骗到六排镇城西路“布柳河渔村”饭店三楼“响水滩”包厢内,然后黄*锋、戴*祝、韦*来以冥币冒充人民币进行赌博,骗取龙某现金17250元及一枚金戒指、一条金项链;诈骗得逞后,陆*观驾车在天峨县城全家湾广场接应,并逃往南丹县城进行分赃。经天峨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龙某被骗戒指和项链总价值3910元。
3、2010年5月,被告人戴*祝找到在宜州务工的其弟戴*球(另案处理),问其是否认识离异或富有女性,戴*球便将周某的手机号码给了戴*祝。随后戴*祝便以“莫科”的假名打电话与周某聊天交往并取得周的信任。2010年6月3日上午,戴*祝、陆*观、黄*锋、陆*元经事前密谋分工后,由戴*祝以会友为名将周某先后骗到天峨县县城银泉旅馆302号房及公路宾馆309号房内,戴*祝、陆*元、黄*锋利用冥币及扑克牌以假赌博的方式骗取周某现金46300元,陆*观驾车在天峨县城全家湾广场附近接应,得逞后,戴*祝、陆*元、黄*锋迅速乘车逃往河池市金城江区,途中进行分赃,戴*祝分得赃款13000元,陆*观、黄*锋、陆*元各分得赃款8000元,戴*球分得5500元赃款,当天戴*祝乘车到凤山县城将5500元赃款交给戴*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戴*祝处收缴现金4471.4元;从被告人陆*观处收缴现金2156元;从被告人黄*锋处收缴现金4200元,从涉案人员戴*球处扣押现金5500元,并发还受害人龙某5800元,发还受害人周某10527.4元。
【审判】
该院认为,被告人陆*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转让矿洞和合伙开采的事实,使财物所有人信以为真后,骗取他人现金50000元;被告人陆*观、戴*祝、黄*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冥币及已作手脚的扑克作为工具,以赌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他人现金及财物总价值67460元,数额巨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在共同作案过程中,三被告人的作用相当,只是分工不同,均为主犯,应照其所犯罪行进行处罚。被告人戴*祝刑满释放后未满五年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案发后,公安机关将收缴赃款发还受害人,可视为被告人退还部份损失,可对三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陆*观、戴*祝、黄*锋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以下:一、被告人陆*观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0元;
二、被告人戴*祝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73000元;
三、被告人黄*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6000元。
【评析】
被告人陆*观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的事实及法律适用持有异议,认为其未以从事矿产为名,从事诈骗活动,且对其他指控也认为是赌博而非诈骗。其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陆*观以从事矿产为名,实施诈骗的证据不足。且被告人陆*观的行为只是赌博,故被告人陆*观不构成犯罪。
被告人戴*祝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的事实及法律适用无异议。
被告人黄*锋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的事实及法律适用持有异议,认为其行为只是赌博,故应以赌博罪定罪量刑。其辩护人亦认为被告人黄*锋的行为符合赌博罪的犯罪特征,应以赌博罪定罪量刑,此处还认为被告人黄*锋在共同作案过程中,其所起作用明显小于其它同案犯。
赌博罪和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为:赌博罪中的欺骗即制造虚假的事实,引诱他人参加赌博,且赌博活动本身则是凭偶然之事实决定赢输,其目的在于通过赌博达到营利的目的,而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被告人陆*观、戴*祝、黄*锋事前经分工密谋,选定诈骗对象后,以冥币及扑克为道具,并且在道具上做了手脚,可根据自已的需要决定结果,其实质是以赌博为名而行诈骗之实,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特征,应以诈骗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非以赌博罪定罪量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说到赌博,很多人自然而然会想起赌博罪。但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也有不少关于赌博的行为,那么这些行为是否也构成赌博罪呢?究竟在实践中该怎么区分赌博罪与一般赌博行为呢?赌
[摘要]:票据诈骗罪是金融诈骗罪中的一种,是票据活动的负面产物。票据诈骗罪发案率高,牵连案件多,形式复杂。作者通过全面、系统的介绍票据诈骗罪的概念及五种行为方式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拐卖妇女儿童罪行为方式及既遂标准(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
本人在国外,身份证到期可以委托家人代办。委托家人代办存在限制条件,各省市规定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已申领过二代证及指纹信息录入的,在外期间居民身份证丢失
泄露别人电话号码的行为是属于犯法行为的,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构成犯罪,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
当事人在网络上赌博,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赌博罪,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刑事拘留37天后无罪释放不可以要求赔偿。法律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