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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的法律后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0 23:04:58 人浏览

导读:

关于累犯的法律后果,从刑法的规定来看,累犯,不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其法律后果有三个:(1)应当从重处罚。(2)不能适用缓刑。(3)不通适用假释。(二)特别累犯《刑法》第66条规定了特别累犯。特别累犯也是累犯的一种,之所以叫特别累犯,

  导语:当罪犯作案构成累犯,除了刑罚量刑加重是否还有什么法律后果需要承担?刑法特意规定了“特殊累犯”又是与“一般累犯”产生什么区别?两者的法律后果是否有差异?

  关于累犯的简述分类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 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 和特殊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 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累犯的法律后果

  关于累犯的法律后果,从刑法的规定来看,累犯,不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其法律后果有三个:(1)应当从重处罚。(2)不能适用缓刑。(3)不通适用假释。 【更多详情:累犯的处罚】

  特别累犯

  《刑法》第66条规定了特别累犯。特别累犯也是累犯的一种,之所以叫特别累犯,特别在两个方面:

  1、前后两罪的犯罪性质是特定的、一致的

  即仅限于前后两罪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2、前后两罪没有刑度条件与时间条件的限制 【更多详情:特别累犯的构成】

  即使前后罪可能仅仅被判处附加刑而没有主刑,也不影响特别累犯的成立。当然特别累犯特别之处并没有突破累犯的主观条件,因为然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都是故意犯罪。

  另外注意:再犯与累犯的关系。再犯即再次犯罪,累犯肯定是再犯,而再犯未必是累犯。累犯是法定的量刑情节,而再犯一般而言仅仅是酌定情节,但《刑法》第356条所规定的特殊再犯则属于法定量刑情节(《刑法》第356条所规定的特殊再犯是指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刑法》第347——355条所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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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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