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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条件与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1 04:00:05 人浏览

导读:

(一)假释的条件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

  核心内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想要假释需要具备条件是怎么样呢?假释需要注意哪些条件与及程序?在对应的规则里面还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假释的条件与程序,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一、假释的条件

  (一)对象条件

   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 子除外。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 犯罪分子。死刑立即执行,因其特殊性质,不存在假释的问题。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也不能直接适用假释,只有在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之后,具备了假释的条 件才可以适用假释。拘役的刑期短,适用假释没有实际意义。如果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确有悔改表现,可以宣告缓刑或者减刑。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不在监内执 行,仅限制部分自由,没有必要适用假释。也就是说,其他种类的刑罚,或因性质,或因执行方式,或因刑期较短所决定而不能或不必适用假释。

  (二)实质条件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10条的规定,这里的不致再危 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一贯表现好,确已具备本规定第1条第1项所列情形,不致违法、重新犯罪的,或者是老年、身体有残疾(不含自杀致残),并丧失 作案能力的。其中,该司法解释第1条第1项所列情形是:(1)认罪伏法;(2)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 习;(4)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page]

  (三)时间条件

  假释只适用于 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还必须执行一部分刑罚,才能适用假释。这是因为,只有执行一定期间的刑罚,才能比较准 确地判断犯罪分子是否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以保证假释的效果;也才能保持人民法院判决的稳定性和法律的严肃性。

  根据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对无期徒刑减为 有期徒刑的罪犯,仍应按原判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适用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从羁押 之日起计算。为使假释适用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我国刑法第81条还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前引司 法解释第11条的规定,这里的特殊情况,是指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二、提请假释的程序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罪犯评审鉴定表;

  罪犯奖惩表;

  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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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释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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