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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案自首减刑幅度多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8 21:10:36 人浏览

导读:

由于现在的经济发展太快,各种关于经济的法律条文还未深入人心,这也就导致了我国经济案件的常发。类似于传销,非法集资这些问题。对于这种经济案件的自首我国是有相应的放宽政策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经济案自首减刑幅度多大。

  由于现在的经济发展太快,各种关于经济的法律条文还未深入人心,这也就导致了我国经济案件的常发。类似于传销,非法集资这些问题。对于这种经济案件的自首我国是有相应的放宽政策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经济案自首减刑幅度多大

  一、经济案自首减刑幅度多大

  自首减40%以下,犯罪较轻的减4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一般立功减20%,重大立功减20%-50%,主动退赃减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二、自首特殊问题

  在犯罪自首制度中,我国司法理论也实践也认为单位也可以成为自首的主体,根据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拒不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或者逃避法律追究的,不应当认定为自首。单位没有自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认定为自首。

  三、自首原则

  一般情况

  对自首者的适当量刑是自首从宽制度得以正确进行的保证,根据中国刑法第57条规定的量刑一般原则和司法实践经验,一般认为,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应掌握下列三点:

  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轻重对照有关法律,拟定一个刑罚幅度,而后结合自首的从宽情节,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严宽适度,不枉不纵。

  2、具体考虑自首情况。主要包括:

  (1)自首的时间。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

  (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认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大要素,悔罪态度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的,也说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时也要考虑;

  (3)交待罪行的情况。交待罪行是否彻底,是否主动,也说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

  (4)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这四大情节,审判人员在量刑时一定要注意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经济案自首减刑幅度多大的全部内容。自首虽然说是可以在一定幅度内减少刑罚但是终归是会遭到刑罚,毕竟犯罪就是犯罪。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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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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