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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捡别人的东西不还涉嫌犯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7 15:11:42 人浏览

导读:

古时提倡路不拾遗,现代倡导拾金不昧,这都是在告诉人们一个道理,别人的东西不能随便捡,捡了也不能据为己有。但是吴江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名洗车店员工在顾客的车里捡到金首饰,非但没有返还车主还将其变...

  古时提倡路不拾遗,现代倡导拾金不昧,这都是在告诉人们一个道理,别人的东西不能随便捡,捡了也不能据为己有。但是吴江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名洗车店员工在顾客的车里“捡”到金首饰,非但没有返还车主还将其变卖。近日,吴江法院以盗窃罪对该名男子定罪判刑。

  去年12月11日,徐先生将自己的轿车开到盛泽一家洗车店清洗,该店安排员工薛某为徐先生清洗车辆。薛某在清洗好车子外面后转而清洗车内脚垫,在将脚垫拿出车子时无意中带出一只红色小木盒。盒子被带出后发生损坏,内中漏出一支金手镯。薛某看到首饰后上前拾起,发现不只一件首饰,遂心生贪念,快速将首饰及盒子一并放进自己口袋藏匿,之后继续洗车。徐先生在车子洗好后直接开车离开,没有发现金首饰丢失。薛某见徐先生没有当场发现东西被盗,遂决定尽快将这些首饰处理掉。

  当天晚上,薛某应约去酒吧找好友叶某。见面后薛某向叶某讲述其在洗车时“捡”到一些金首饰,叶某意识到薛某所谓的“捡”实为偷,建议他快些卖掉。于是薛某向叶某寻求帮助,请他找门路将这些金首饰变卖,叶某欣然应承。第二天叶某找到其哥哥,讲述了此事,叶某的哥哥怀疑薛某的东西来路不正,但叶某对其哥哥说薛某说是“捡”的,叶某的哥哥也就没有再管首饰的来路,告诉叶某他去找找门路,并让叶某告诉薛某等消息。随后叶某联系薛某,告诉他快有消息了让他再等等,同时薛某请叶某到金店去打听一下收购黄金的价格,作为变卖参考。薛某于是到几家金店打听价格,并将此情况告知其哥哥。叶某的哥哥得知后让叶某报低价给薛某,然后由他来以略高于报价的价格购买,再转卖赚取差价。最后,薛某以3200元将金首饰全部卖掉。

  12月14日,徐先生发现金首饰全部不见,在回想近期的活动时,发现只有洗车时有外人接触过车子,于是到派出所报警。公安部门接警后迅速盘查该店工作人员,发现薛某可疑,遂进一步对薛某进行盘查及劝导,薛某心有悔意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吴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赃物被追回,可酌情对薛某从轻处罚,以盗窃罪判处薛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法官提醒,市民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义之财不可取,切勿因一时贪念铸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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