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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卡代缴罚款是犯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1 18:34:58 人浏览

导读:

代办省内违章,上门接单,先办后缴款。类似这样的代办车辆违章事务小广告并不少见,但是代办违章一张银行卡只能帮三辆机动车缴纳车辆违章罚款,于是刘某从非法途径获取550张银行卡,用作代缴车辆违章罚款。昨...

  “代办省内违章,上门接单,先办后缴款。”类似这样的代办车辆违章事务小广告并不少见,但是代办违章一张银行卡只能帮三辆机动车缴纳车辆违章罚款,于是刘某从非法途径获取550张银行卡,用作代缴车辆违章罚款。昨日,禅城区法院通报称,刘某因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刑一年二个月。

  两男分工合作“借”卡代缴罚款

  2015年初,刘某开始在禅城区代办车辆违章罚款,因为一张银行卡只能帮三辆机动车缴纳车辆违章罚款,他通过一个叫“四哥”(另案处理)的朋友在QQ群上向网友租借了一批银行卡。

  据刘某称,“四哥”多次通过腾讯QQ名为“银行卡”的QQ群“借”卡,并将“借”到的银行卡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给刘某。“四哥”负责从车行接单,并将要处理的车辆违章的具体车辆信息告知刘某,由刘某负责到禅城一银行内设的好易机代缴罚款,“四哥”按月付给刘某工资和提成。从2015年2月开始代

  办违章到被抓时,刘某与同伙一共“租用”550张银行卡,以这种方式非法获得利益一万三千余元。

  此后,刘某被警方抓获。在侦查期间,刘某曾表示,在被公安机关传唤之前,他并不知道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经过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被冒办信用卡卡主不知情

  据悉,公安机关对其中五张银行卡的卡主进行了调查取证,这五位卡主来自于广东省云浮市,他们均表示从来没去过长沙,更没有亲自或委托他人在株洲市开办长沙银行的信用卡并租借给刘某使用,刘某和四哥等人是如何获取这些银行卡的尚有待调查。

  禅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构成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综合案情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官还表示,妨害信用卡管理是严重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最高刑可判十年有期徒刑,并可并处罚金。

  (原标题:“借”卡代缴罚款小伙不知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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