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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9岁学生遭撕票案开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4 00:01:24 人浏览

导读:

2007年2月,韩国导演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了电影《那家伙的声音》。片中,歹徒绑架9岁孩童后,电话恐吓44天,勒索巨额赎金,而孩子却早在被绑架的第二天就已经死亡。同类案例真实地发生在郑州。

  昨日上午,郑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现场,受害者家属几度情绪失控,导致庭审多次中断。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A公司缺钱,三人绑架9岁小学生

  豪豪(化名)是一个9岁的孩子,在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小学读四年级。他的父母、亲人、老师和朋友这样评价他:“聪明活泼、尊师爱友”,“很懂事,孝敬父母,常帮父母刷碗、做家务”,“心地善良,连一只蚂蚁都不忍心伤害”。就是这么一个善良可爱的孩子,却在去年11月2日的放学路上,遭遇了一伙丧心病狂的恶魔,从此再也没能回到温暖的家。

  40岁的张成胜是郑州市诚盛汽车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初中辍学后在邓州市商业局食品公司上班。1999年,张到郑州打工,并于2009年开办公司,主要经营汽车用品。李纳既是其同居女友,又是该公司的出纳,刘志伟是该公司市场部经理。2010年,张成胜的公司因资金链断裂陷入困境,3人开始另寻门路弄钱,先后在山东聊城、河北邯郸、山西长治等地,购买多张假身份证,在农村信用社骗取了多张银行信用卡。

  起初,三人意图搞诈骗,但发现来钱太慢,便想到绑架。目标选定为容易欺骗、看护不严、没有反抗能力的小学生。去年10月底,3人准备好绳子、毛巾、胶带、储物箱、手机、车辆、安眠药等工具,开始在郑州南郊选择目标,3人开着车,连续出动了六七次都未能得逞。直到去年11月2日下午,张成胜和刘志伟来到汉江路和兴华街交叉口附近,遇见了独自一人放学回家的豪豪。刘志伟以“帮忙买玩具”为由,将豪豪骗上一辆出租车,行至航海路与西环路交叉口附近,换乘张成胜驾驶的越野车。二人在车上逼问出豪豪父母的联系方式后,喂豪豪吃下了安眠药,拿出一块擦车的脏毛巾,塞住孩子的嘴,并缠上胶带,然后用绳子将豪豪捆绑,塞入事先备好的储物箱内,张成胜电话通知李纳回二人租住的房子等候。

  B交10万元赎金时,

  孩子已被“撕票”

  3人回到租住处后,晚7时,刘志伟用事先办好的手机卡,联系上了豪豪的父亲——正焦急等孩子放学的张晓,刘志伟说:“孩子在我们手上,打10万元到指定银行卡上”。随后短信发送卡号给张晓。张晓赶忙联系亲友,并报警。

  10万元对张晓家来说并非小数,张晓任职环城快速公路管理处,妻子在自来水公司,都是普通职工,两人每月薪水加起来约4000元。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按要求于11月3日中午,筹借了10万元,如数打给绑匪。随后便幻想着绑匪收到钱就会放了豪豪。而此时的豪豪,已经永远离开了他们。

  2日晚上,张成胜对刘志伟和李纳说:“孩子见过我们,将来可能通过监控指认我们”,遂提议灭口。张成胜把豪豪抱到卧室,用绳子将其勒死。3日上午,张成胜用菜刀将豪豪尸体肢解,并指示刘志伟碎尸。

  3日下午,张成胜让刘志伟到山西晋城查款,发现10万元到账后,刘志伟在当地一台ATM机上取出现金2万元。4日9时许,刘志伟再次要求张晓汇款10万到另一张卡上,并让他到山西太原市接豪豪。豪豪父母随公安人员赶赴太原,却杳无音信。当晚11时,刘志伟来到开封,取现2万元,将3.3万交付从郑州赶来的李纳。

  张成胜三人先后于11月5日、15日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今年5月,郑州市检察院以绑架罪对3人提起公诉。

  C情节太恶劣,公诉人请求从重量刑

  面对指控,张成胜表示,因和刘志伟一起“临时起意”,才决定绑架小孩,李纳并未参与。刘志伟表示,绑架孩子后,自己很纠结,之所以按张成胜的指示把孩子碎尸,是因为“对当时的张总感到恐惧,担心不按他的意思去做,他会对我下手”。

  李纳则说:“张成胜和刘志伟一起谈绑架小孩时,我以为俩人在开玩笑,直到那天俩人真的弄来一个孩子,我感觉不是好事,但不敢向二人证实。”

  公诉机关认为,张成胜因为特殊关系对李纳的袒护以及李纳的自我开脱不足采信,现有证据足以证明李纳参与了整个案件的预谋与实施。三名被告人用暴力手段绑架并杀害被害人,为毁灭罪证肢解尸体、碎尸,根据《刑法》规定,应当以绑架罪追究3人刑事责任。另外,提醒法庭在定罪时,考虑到以下量刑情节:首先,孩子太善良,三人利用孩子的天真,以帮忙买玩具为由进行绑架;其次,孩子太无辜,三人仅仅因为资金链断裂,对与己素不相识、无冤无仇的孩子下此毒手;再者,手段太残忍,公诉人员在写起诉书时,对三人的犯罪细节都难以着笔;最后,该案的社会影响极坏,使得当地孩子不敢独行,家长人人自危,影响到一片社区的和谐。希望法院在量刑时对三名被告人从重处罚。

  D受害者亲属情绪激动,庭审多次中断

  庭审现场,原告代理律师要求法院依法判处三名被告死刑立即执行。三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对三人的犯罪事实表示认可,但分别提出了“张成胜认罪态度较好”、“刘志伟受张成胜指示犯罪,且未亲手实施杀人”、“李纳在犯罪过程所起作用较小,且之前无犯罪记录”等辩护理由。

  法庭最后陈述时,三人均认罪服法,对被害者家属表示歉意。张成胜说:“现在对自己当时的行为感到不可思议。”刘志伟说:“这是我作为男人所做的最下贱的一件事。”李纳说:“作为一名孩子的母亲,我能理解受害者家属现在的心情,都怪自己的无知造成了这种后果,我一直活在忏悔之中,一直痛恨自己…”

  当天,豪豪的父母因精神压力过大而未能出庭。“孩子很乖,要不怎么会去帮绑匪忙挑玩具。”“他们太残忍了,怎么能对一个9岁的孩子下此毒手呢?”庭审中,多名亲属情绪激动,不时传来对被告人的斥骂声与哭泣声,庭审多次中断。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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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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