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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刑事犯罪 肇事男子被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2 20:59:12 人浏览

导读:

从盐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了解到,6月8日,经盐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司机相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据了解,5月8日12时35分许,家住禹香苑小区的78岁老人杨先生从小区出来,由北往南经人行横道穿过禹都东街时,被一辆由东往西驶来的无牌敞篷吉普车撞倒致

  从盐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了解到,6月8日,经盐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司机相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据了解,5月8日12时35分许,家住禹香苑小区的78岁老人杨先生从小区出来,由北往南经人行横道穿过禹都东街时,被一辆由东往西驶来的无牌敞篷吉普车撞倒致重伤,车上两名男子驾乘车逃离现场。热心路人报警后,老人被送至运城市中心医院抢救。

  事故发生后,老人家属悬赏1万元征集线索,协助警方追缉肇事车及驾驶员。负责侦办该事故的盐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三组民警投入大量精力,走访排查嫌疑车,终于发现盐湖区安邑办事处西里庄村26岁男青年相某有重大嫌疑。5月15日凌晨,民警将相某的肇事车查扣。警方同时查明,相某在肇事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遂于当日依法将相某行政拘留。

  据办案民警介绍,相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且在肇事后逃逸等违法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5月26日,盐湖公安分局依法将其刑事拘留,并于6月2日以其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请逮捕。6月8日,盐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相某执行逮捕。

  据了解,警方同时查明,相某驾车肇事后,坐在车上的段某曾叫来男子李某,用车将抛锚的肇事车拖到李某的养猪场藏了起来。6月8日,检方要求警方继续侦查补充证据,查明段某、李某是否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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