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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女友被轻判 质疑拿钱买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2 08:42:01 人浏览

导读:

10月14日下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法院对河南省首例因故意杀人罪,适用刑事和解制度被轻判的案件进行宣判,从轻判决杀死女友的孟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结果一经公布,立即引来各界关注。有市民质疑:杀了人只要赔偿就能和解并获得轻判,是不是在拿钱买命,会不会导致重

  10月14日下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法院对河南省首例因故意杀人罪,适用刑事和解制度被轻判的案件进行宣判,从轻判决杀死女友的孟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结果一经公布,立即引来各界关注。有市民质疑:杀了人只要赔偿就能和解并获得轻判,是不是在拿钱买命,会不会导致重罪案件增多?

  中牟县万滩乡21岁的孟某,于2008年7月到郑州市花园口镇赵兰庄村一养鹅场打工,并结识了该村18岁女孩兰兰。在孟某追求下,二人开始交往。兰兰家人考虑到女儿年龄太小,阻止二人恋爱,孟某对此十分恼怒。

  2008年11月24日晚11时,孟某在郑州一旅馆中将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偷偷放到绿茶中,骗兰兰喝下,并趁其熟睡之际用水果刀猛割兰兰颈部,致其死亡。天亮后,浑身是血的孟某打开房门时被人发现,案情随之暴露。被警方控制后,孟某称二人是相约自杀,他自捅了7刀。事后,公诉部门以故意杀人罪对孟某提起公诉。

  依照法律规定,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当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孟某恋爱不成产生怨恨,并利用安眠药使兰兰熟睡后将其杀害,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

  审理过程中,受害人亲属除要求追究孟某的刑事责任外,要求附带民事赔偿23万元。孟家表示,自己想赔,但没那么多钱。

  按以往经验,这样的情况很难达成和解。受害人亲属最初也坚决要求法院判孟某死刑。后在法官及检察官的努力下,孟某的父亲最终与原告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孟某共赔偿受害人亲属9万元。受害人亲属申请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并请求对孟某从轻处罚。郑州中院一审判处孟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于“花钱买命”的质疑,郑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李玉杰表示,依据《刑法》,此案属于恋爱纠纷引起,社会危害性不严重,不属于严重暴力犯罪等案件,可适用调解。加之孟某积极赔偿,符合法律规定的酌情从轻判处情节。

  李玉杰解释,郑州中院今年8月26日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刑事和解、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实施意见》。按照意见,今后全市各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将依照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或接受调解,只要受害人和加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司法机关将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最终达到被告人满意、被害人不上诉、检察院又不抗诉的法律效果。《意见》的出台是为了化解社会矛盾,与最高人民法院即将出台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意见》不谋而合。

  李玉杰强调,并不是任何案件都可以启动和解制度,刑事和解案件的主导权在司法机关。和解是否启动,取决于司法机关,并不取决于个人。刑事和解、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是,案件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自诉案件,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因家庭邻里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或被告人为限制责任能力人、在校生、65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怀孕或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等特殊人群的刑事案件。而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职务犯罪、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涉及黑恶势力、雇凶伤害杀人等恶性案件,不适用刑事和解或者调解。

  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斌认为,本案系因感情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法官在审理中积极引导被害人与被告人方和解,使双方在附带民事赔偿上达成了调解协议,不仅使被害方的利益得到了关注,也据此对被告人判处了相对较轻的刑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樊崇义教授认为,刑事和解概念的提出,是基于创造和谐社会的需要,是适应当前现实的。长期以来,由于“杀人偿命”等观念在民众中有着很深的影响,刑事和解在死刑案中的运用在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刑事和解在特定范围的死刑案件中的适用,除能达到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外,另一重要价值便是,逐渐扩大民众对传统观念中的死刑案件作非死刑处理的接受度,实现“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适用”的目标。(通讯员李承锦 冯海明 记者肖树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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