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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杀人 糊涂父母作伪证被判刑二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7 07:25:22 人浏览

导读:

儿子杀死一人轻伤一人;父母为了替儿子保住性命,不惜以身试法出具伪证妨害公务。山西省高级法院近日开庭审理的一起抢劫案引人深思。善良女主人惨死家中2003年秋,长治市的王鹏从山西省临汾警校毕业后,因琐事负气离家出走,在朋友家借

儿子杀死一人轻伤一人;父母为了替儿子保住性命,不惜以身试法出具伪证妨害公务。山西省高级法院近日开庭审理的一起抢劫案引人深思。

善良女主人惨死家中

2003年秋,长治市的王鹏从山西省临汾警校毕业后,因琐事负气离家出走,在朋友家借住。10月20日,他带着一把削皮刀,借故进入朋友邻居常家实施抢劫,将女主人张利萍和她年仅10岁的儿子捅伤,抢得现金100元、“三星”手机一部和一个皮包后逃离现场。张利萍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她的儿子受轻伤。

糊涂母亲以身试法

听到儿子被捕的消息,王鹏的母亲崔旭兰焦急万分。为了救儿子,她决定在年龄上做文章。

崔旭兰找到所有能找到的人,要么许以厚报,要么哀告恳求,一时间,亲戚、朋友、老师、同学等30多人纷纷登场,证明王鹏的生日为1985年农历九月廿六,而不是户口和身份证上显示的1985年1月30日。作案时,王鹏未满18岁,离生日还差十来天。

为了让儿子供述与伪证一致,崔旭兰夫妇向长治市第一看守所的临时工张子清送上钱物,请求他帮助。张利用给在押人员送饭的便利,帮助他们传递纸条、信件30余次。王鹏也央求看守所聘用人员王如义为自己多次传过纸条。

 2005年11月,公安人员来到崔旭兰夫妇住所搜查,在卧室中发现一个黑色皮包,正要检查时,被崔旭兰、王鹏的父亲王慈林和奶奶李鱼莲百般阻拦。李鱼莲甚至将公安人员出示的搜查证当场撕毁,搜查工作被迫中止。公安人员后来在这个黑包中发现了王鹏传出的一封串供信。

亲情不能逾越法律底线

从黑包中,公安人员还搜出崔旭兰和王慈林的结婚证、崔旭兰产假期间的工资表等物件。在其中一张标有“86年夏”的照片上,王鹏怀抱足球站在火车道旁,如果按王鹏1985年农历九月廿六出生计算,当时他应该年仅7个月,不可能独立站立;崔旭兰夫妇的工资表也表明,1984年12月崔旭兰在休产假。同时,部分原先作伪证的人也向公安机关说明,是崔旭兰夫妇求他们这样说的。

长治市城区法院一审以伪证罪、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崔旭兰、王慈林有期徒刑二年。崔王二人上诉后,长治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犯伪证罪的接生婆冯爱英、犯妨害公务罪的李鱼莲及为王鹏等传递纸条信件的看守所人员张子清、王如义也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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