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网络诈骗犯建团购网发假信息
导读:
美食、电影票、旅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如今只需鼠标轻轻一点,就能以网上团购形式获得超值的物品和服务。但不法分子也看到了团购中的“商机”——
27岁的杭州人谢某利用特长开设了一个团购网站,发布虚假的商品信息,制造了浙江省第一起网络团购诈骗案。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没收作为作案工具的笔记本电脑。
今年年初,一家叫“同城团”的团购网站吸引了不少宁波的年轻人,在“同城团”的页面上,一些知名影院、餐馆都打出非常吸引人的优惠价,很多网友纷纷下单。然而这些网友不知道的是,这些团购项目全部都是虚构的。这个“同城团”的创办者便是谢某。谢某大学读的是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后,谢某曾在绍兴一家通讯公司工作,后又帮一些公司做网上推广、网页制作等,因此,他对网络编程等非常精通。
由于迷上老虎机输光了钱,手头拮据的谢某发现团购网站红火,便动起了歪脑筋。2010年12月中旬,谢某开始从网上购买网站域名和虚假支付宝账号、下载网购网站的模板……身为“专业人士”的他首先架设好面向宁波网友的“同城团”网站,进行网络诈骗。随后,谢某又办了杭州、温州、嘉兴、绍兴的同城团购网站诈骗。消费者在线支付的钱,全部进了他的个人账户。仅在宁波当地因此受害的有150多人,案值1万多元。
2011年3月16日,警方抓获谢某后,他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4月12日,谢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批捕。6月24日,该院对谢某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的诈骗方式比较“新颖”,谢某利用了团购网站这样一个新兴事物,用虚构的商品信息,吸引网友购买,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近年来,网购成为一个热门的购物方式,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让购买者在对商品真实信息的了解和购买后的权利维护上都遇到了一定的难题。因此,消费者在网购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像本案中,有一些消费者就事先致电相关影院和餐馆询问情况,发现他们并没有推出相应的团购项目,便放弃了购买,从而避免了上当受骗。
文章推介:2011最新刑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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