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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厨房偷吃被张榜称是偷盗 律师:欠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7 00:15:10 人浏览

导读:

5名酒店员工在酒店厨房内拿了些菜,私自开小灶被老板发现,酒店张贴处罚通知,称这几名员工的行为是偷盗,除每人被罚100元外,2名被开除,3名被严重警告,被罚员工不服,愤然向本报投诉:一次偷吃咋就成了偷盗?今(26日)日,金龙路大嘴鱼乡(2号楼)的配菜员符先

5名酒店员工在酒店厨房内拿了些菜,私自“开小灶”被老板发现,酒店张贴处罚通知,称这几名员工的行为是“偷盗”,除每人被罚100元外,2名被开除,3名被严重警告,被罚员工不服,愤然向本报投诉: 一次 “偷吃”咋就成了“偷盗”?

今(26日)日,金龙路“大嘴鱼乡”(2号楼)的配菜员符先生向投诉说,1月24日下午3点多,他和4位同事在酒店的厨房私自拿了些猪肚、猪肠想炒菜吃,结果被老板发现。第二天酒店下发通知,对5人做出处罚:5人各自被罚款 100元,两人开除,3人严重警告。他说,按照酒店内部规定,这种行为应罚款50元。这还不算什么,最让他们难以接受的是,通知中竟然说他们的行为是“偷盗”,且通知被公开贴在员工信息台上。“偷盗这个词太严重了,就算不被辞退,以后在这里上班,也难以抬起头来,我们无法接受。”5人中被严重警告的陈先生愤愤地说。

下午, 记者来到“大嘴鱼乡”。在该酒店员工信息台上 ,记者看到了符先生等5人的处罚通知。通知中称:“五名员工私自在厨房单独做菜吃,此属偷盗、偷吃行为,严重违反了酒店的规章制度,情节恶劣……”

就这5人行为是否属于偷盗行为的问题,记者来到该酒店的管理部采访。一名女工作人员以主要领导都出差了为由,不愿透露任何情况,也不肯联系酒店管理者。随后,记者又采访了该酒店2号楼的厨师长蔡先生。蔡先生表示,这是酒店内部管理问题,目前领导都不在,他也不好表态。

针对此事,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的刘长征律师指出,该酒店5名员工违反酒店规定,私自单独做菜,酒店按内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合理合法,无可非议。但对于那两名被辞退的员工,如果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上事先有注明,酒店的做法就是合理的,如果在合同上没有注明,酒店方就算提前解除了合同,做法欠妥。

至于酒店通告中定性这几名员工行为为“偷盗”,刘律师指出,几名员工最终目的只是为了吃,并非其他,酒店的这种说法不妥。此外,偷盗是否成立要以司法机关的认定为准,酒店无权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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