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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1 02:35:08 人浏览

导读:

7月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以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引起了社会广泛讨论,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假药罪刑事责任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7月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以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引起了社会广泛讨论,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假药罪刑事责任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2、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生产假药。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刑事责任有哪些

  1、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需要说一下,如果是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周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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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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