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离出了敲诈罪
导读:
今天我在实习时看到这个案例所以我把它记了下来。
2001年,46岁的罗志文在桂林某县一单位下岗后步入商海,到桂林市做起了生意,由于经营得法,很快就赚了不少钱。他的妻子吴玉蓉43岁,在县里一家医疗单位工作,两人育有一对双胞胎女儿,但罗志文并不满足。在他的内心深处,一直梦想有个儿子,而当他有了钱以后,这种愿望越来越强烈。
后来,罗志文开始与另外一个女人有染,并想跟这个女人生个儿子,因此同妻子提出离婚,却遭到吴玉蓉断然拒绝。2003年夏,罗志文为了表示离婚的决心,带着那女人到妻子的单位大闹了一顿。
丈夫的无情让吴玉蓉伤心欲绝,当天晚上,她服下半瓶安眠药想结束生命,却被从学校回家的女儿救起。经过这翻折腾,吴玉蓉的精神一蹶不振。她的这种情绪变化被另外一个男人看在了眼里,这人就是她的同事何学平,一天晚上,他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给吴玉蓉发去了一条短信,鼓励她要快乐的生活。起初她对他没什么感觉,收到短信后也没有理睬。但一连几天,何学平不断发来满含安慰之情的短信,这让她心里起了涟漪。从此,手机短信成了两人秘密交谈的好工具。而此时,罗志文在亲友的劝说下暂时没再提离婚的事,有段时间,她在休息日偶尔也到桂林帮丈夫照看一下生意。2004年7月的一个晚上,罗志文发现了妻子的手机卡,然后悄悄的打开发现了很多情意绵绵的短信。
事后,罗志文通过发短信的手机号码设法查到了机主的姓名,发现妻子的情人竟然是她的同事何学平。一天晚上九点多钟,罗志文闯到何学平家里把他叫了出来。看到罗志文,何学平自知理亏,主动道歉认错,罗志文狮子大开口,开出了了结此事的条件:拿一百万。理亏的何学平答应分期付50万。最后由于何学平无法还清,走投无路的他经过深思熟虑后终于毅然走进了当地派出所,将如何受到罗志文敲诈的经过向警方和盘托出。
4月6日,罗志文被警方抓获,他对敲诈何学平的事实供认不讳,并退出了敲诈所得的26万元。6月15日,罗志文因敲诈罪被当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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