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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0 03:06:01 人浏览

导读:

有些人工作是十分有权利的,又因为自己的私人原因需要钱,所以动了歪念头挪用公款,想着到时候补填上去,殊不知这是违法行为...

  有些人工作是十分有权利的,又因为自己的私人原因需要钱,所以动了歪念头挪用公款,想着到时候补填上去,殊不知这是违法行为。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是怎样规定的?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要根据案情决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

  2、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经过十五年;

  3、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二、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二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卫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 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三、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要根据案情决定。从犯罪行为之日起计算。作为挪用公款犯罪,因数额的不同,量刑的起点有差异。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法律快车官网免费咨询律师,我们将为您解答困难。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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