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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1 23:04:52 人浏览

导读: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那么滥伐林木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那么滥伐林木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滥伐林木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1、《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1)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

  3、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滥伐林木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二、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相同,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3、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是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要件。

  三、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2、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不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伐所指定的采伐区域和采伐要求,任意乱砍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滥伐林木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我们可以知道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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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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