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责任能力 >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 > 刑事责任年龄应当下调吗

刑事责任年龄应当下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9 02:36:58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的对于相应的刑事责任是有不同的规定的,就像我国的刑事责任一样,对于刑事责任在我国是有相应的年龄划分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责任年龄应当下调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我国的对于相应的刑事责任是有不同的规定的,就像我国的刑事责任一样,对于刑事责任在我国是有相应的年龄划分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责任年龄应当下调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事责任年龄应当下调吗

  不应该降低少年刑事责任年龄。但是少年管教制度要好好扩大。

  现在未成年人的犯罪率确实是比以前高很多呀,这不得不说是教育问题咨询师同时也是法律责任,应该更加明确。所以我认为,中国的刑事责任年龄应该降低不应该以成年人18岁为标准衡量而是,跟国际接轨大概16岁应该就可以了。这样的话能够降低犯罪率提高法律的约束效应。

  进了监狱出来不犯罪的100个里有2个。一个孩子12岁进了监狱判(10年已经是重罪了)22岁出来。本来只是个惹祸的笨蛋,10年的监狱教育绝对是五毒俱全具备反侦察能力,更加仇恨社会。而10年没有正规教育没有学历,他能做什么?唯一选项就是犯罪。实际上就是全社会在用力造就一个更难处理的坏蛋。

  二、刑事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一致的。但是,在出现疾病的情况下,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的能力与自我控制的能力也可能分离。只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具备,才属于有刑事责任能力。

  本法对几种特别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作了特殊规定:

  1、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本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本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在同条第3款又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本法第 18条第 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本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里所指又聋又哑的人,是指既聋且哑的人;这里所指盲人是指双目失明的人。

  刑事责任法律刑罚

  依照中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与行政责任不同之处

  一是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

  二是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

  三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责任年龄应当下调吗的全部内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虽然是出于相应的人道主义来的,但是也要看到现在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