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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财产犯罪未遂如何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9 22:34:37 人浏览

导读:

生活中是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的,付出和回报有时候虽然不会得到正比,但是没有付出就想要得到回报一般都会和违法犯罪牵扯上关系,侵占财产罪就是一种想平白得到的行为。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侵占财产犯罪未遂如何处罚。
  生活中是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的,付出和回报有时候虽然不会得到正比,但是没有付出就想要得到回报一般都会和违法犯罪牵扯上关系,侵占财产罪就是一种想平白得到的行为。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侵占财产犯罪未遂如何处罚
 
  一、侵占罪是否存在未遂的情况
 
  侵占罪是否有未遂形态呢?对此问题,国外学术界存在争议:
 
  (一)消极说,认为侵占罪从性质上看,不允许有未遂犯的存在,其理由是:有变持有为所有的意思的行为就构成既遂,因而实难想象侵占罪的未遂形态;
 
  (二)积极说,认为侵占罪存在未遂,应当以侵占行为是否完成作为区别侵占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认为当行为人表明其持有为所有的意思于行为时,即完成了侵占行为,构成侵占罪既遂;反之,行为人还没有表明其所有意思于行为时,则为侵占未遂。
 
  二、什么是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在中国刑法史上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就是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中也没有使用“侵占”一词。因而在确定侵占罪概念之前,有必要对“侵占”一词进行分析,因为“侵占”是侵占罪罪名中的关键词,它代表了侵占罪的主要内涵。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现代汉语词典》关于“侵占”的解释是:非法占有别人的财产。我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这二者所说的侵占的含义都是广义的,所指的是侵犯财产,包括盗窃、诈骗、贪污、抢夺等各种财产犯罪,还包括侵犯财产的各种民事侵权行为、各种利用职务的行政渎职行为。
 
  三、侵占财产犯罪未遂如何处罚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行为。侵占行为的突出特点是“变合法持有为非法持有”。
 
  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遗忘物,是指由财产所有人、持有人不慎而暂失去占有控制的财物。埋藏物,是指埋藏于地下的时间较久,原所有人不明而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物。关于“告诉的才处理”,根据《刑法》第98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侵犯财产罪其实有着不同的客观行为,虽然主观目的都是想要霸占别人的财产,但是不同的行为也规定了不同的刑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侵占财产犯罪未遂如何处罚以及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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