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和从犯的区别
导读:
教唆犯和从犯的区别有哪些内容?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等方法,将犯罪意图灌输给没有犯罪意图的行为人实施犯罪的行为。而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着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行为人。把握两者的区别可以从分类标准和处罚来认识,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概念不同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二、在共同犯罪中的分类标准不同
教唆犯,即按照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或行为的形式进行分类。具体分为:(1)正犯;(2)教唆犯;(3)帮助犯;(4)组织犯。
从犯,即按照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进行分类。具体分为:(1)主犯;(2)从犯;(3)胁从犯。
三、处罚不同
(一)教唆犯的处罚
1、对教唆犯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仅起到次要作用的,按照从犯处罚。(实际上,教唆犯一般起主要作用,一般按主犯处罚,但不排除其所起作用确实较小而按从犯处罚的可能)
2、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峻的罪,教唆犯独自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形通常称为“教唆未遂”。教唆未遂亦可罚,说明我国刑法上的教唆行为具有独主的犯罪性或可罚性。
3、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二)从犯的处罚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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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相关知识介绍
1、教唆犯的特点
教唆犯的基本特点是,教唆他人实行犯罪而自己并不参加犯罪的实施,是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人。
2、教唆犯应具备以下成立条件:
(1)主观上具有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和决心的故意,即所谓唆使他人犯罪的故意。这种故意的内容应是明确的,即他知道自己在教唆什么人犯罪和犯什么罪。没有明确的故意内窑,不能成立教唆犯;无意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更不能成立教唆犯。
(2)在客观上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通常表现为怂恿、诱骗、劝说、请求、收买、强迫、威胁等方式,唆使特定的人实施特定的犯罪。至于教唆行为是否实际引起被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和决心,被教唆人是否实行了被教唆的犯罪,不影响教唆犯的成立。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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