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明经国一审死缓具体情况
导读:
明经国故意杀人案受到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期法院对明经国故意杀人案做出了法律判决,判决其死缓,唤起两年执行,那2018年明经国一审死缓具体情况?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2018年明经国一审死缓具体情况
2017年3月17日上午,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樟坊村村委会在征得村民明某森、明某炳、明某福同意后组织拆除其土坯房,在拆除明某福土坯房时,因挖掘机司机操作不慎,造成相邻的明经国土坯房南部屋檐部分瓦片掉落。明经国接到儿子明小龙告知后,回家拿镰铲赶到现场,误认为是拆除其土坯房,不顾在场乡村干部再三解释和劝阻,持镰铲打砸挖掘机驾驶室。
在现场的南康区十八塘乡人大主席、被害人卓宇见状报警,明经国心生怨恨,持镰铲猛击卓宇头部,在卓宇倒地丧失自卫能力后,不顾众人劝阻,再次加害卓宇,持镰铲三次打击卓宇头部,致卓宇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明经国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卓宇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鉴于明经国误以为自家土坯房被拆除而起意杀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悔罪,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明经国当庭表示上诉。
二、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一般情形下故意杀人的,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点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嫁祸他人、杀人强奸、侮辱尸体、毁尸灭迹甚至是放火烧楼等恶劣情节或者杀人众多等严重情节,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较轻的情形:
1、正当防卫,遇到不法侵害而采取防卫措施但力度过大造成防卫过当,致人死亡。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对方的行为引起社会公愤无法忍受,为了维护社会正义而杀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被害人生无可恋,又对自己下不了手,请求他人杀自己。
5、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迫于社会现实,无奈之下只能溺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2018年明经国一审死缓具体情况”的相关知识,故意杀人罪的处罚是我国最严重的刑罚之一,我们的行为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无期徒刑减刑规定是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是可以获得减刑的条件,如果有重大立功的。无期徒刑是可以监外执行的,只要罪犯是孕妇、精神疾病、
明经国故意杀人案受到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期法院对明经国故意杀人案做出了法律判决,判决其死缓,唤起两年执行,那2018年明经国一审死缓具体情况?我国刑法对故意
记者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辽阳中院于今日对被告人杨宁、王亮杀人、抢劫、盗窃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宁死刑
【裁判文书范例四】吴培安故意杀人一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死缓为死刑)【文书要点】1、本案系抗诉开庭改判死缓为死刑案件。2、原审被告人不上诉,但原审附带民
对未成年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标准为18周岁。如果审判的时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依照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法院应予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时可以直接拨打12339。依据《反间谍法》的香港馆规定,行为人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