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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量刑是怎么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5 06:38:38 人浏览

导读:

量刑是对犯罪行为进行裁量其刑罚轻重的一种制度,它的依据是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法律条文。是需要以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为前提条件的。那么,共同犯罪量刑是怎么样的呢?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些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量刑是对犯罪行为进行裁量其刑罚轻重的一种制度,它的依据是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法律条文。是需要以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为前提条件的。那么,共同犯罪量刑是怎么样的呢?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些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共同犯罪量刑是怎么样的

  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对主犯的刑事责任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两种情形:

  1、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胁从犯如何处罚

  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的,从主观上不是完全出于自愿或者自觉,从客观上说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比较小,是共同犯罪中社会危害性最小的共同犯罪人。因此,刑法第28条明确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共同犯罪行为和单独犯罪行为相比,具有显著的特点。单独犯罪行为,都是由我国刑法分则加以明文规定的。因此,对于单独犯罪,只要直接依照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分子定罪就可以了。而共同犯罪行为,除实行犯的行为是由刑法明文规定的以外,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例如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都是由刑法总则规定的。只有把这些行为与实行行为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正确地解决共同犯罪的定罪问题。

  三、对于教唆犯的处罚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即在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以及被教唆的人虽然没有犯被教唆的罪,但在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因而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主次作用来处罚。如果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则按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是因为选择不满18周岁的人作为教唆对象,既说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严重,又说明教唆行为本身的腐蚀性大,社会危害性严重,理应从重处罚。此外.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也是上述规定的政策理由。所应注意的是,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这一规定,应根据教唆犯的成立条件以及刑法第17条的规定进行理解。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通常包括以下情况:被教唆的人拒绝教唆犯的教唆;被教唆的人虽然接受教唆,但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被教唆的人实施犯罪并不是教唆犯的教唆行为所致;被教唆的人虽然实施了犯罪,但所犯之罪的性质与教唆犯所教唆之罪的性质完全不同。在上述情况下,教唆行为并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故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共同犯罪量刑是怎么样的这个法律问题。在量刑的过程当中法官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公平公证,不允许参杂任何私人情感,否则量刑就失去意义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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