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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犯罪心理学的研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7 23:54:35 人浏览

导读:

[摘要]警察是社会正义、安全和力量的代名词,但当前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警察这个执法团体也出现了大量的违法犯罪现象,并日趋严重。笔者将从心理学的角度构建关于警察犯罪的形成过程及相关因素的简单模型,主要涉及引发警察犯罪的需求问题、犯罪行为的习得过程

  [摘要] 警察是社会正义、安全和力量的代名词,但当前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警察这个执法团体也出现了大量的违法犯罪现象,并日趋严重。笔者将从心理学的角度构建关于警察犯罪的形成过程及相关因素的简单模型,主要涉及引发警察犯罪的需求问题、犯罪行为的习得过程以及影响警察犯罪心理形成的权力动机、多社会角色和人格缺陷等因素,以为寻求从心理角度根本遏制警察犯罪的途径提供帮助。

  [关键字] 需求 犯罪动机 学习原理

  警察是社会正义、安全和力量的代名词。他们以自己的工作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使人民群众获得宝贵的社会安全感。但是,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人们政治观念、价值观念的变化,警察这个执法团体也出现了大量的违法犯罪现象,并日趋严重。很明显,由于警察身份的特殊性,其犯罪远比作为一般社会个体犯罪时对社会的危害严重。因此,对警察犯罪问题的研究就显得日益重要与迫切。

  从心理学角度看,人的任何行为都又要受到一定心理因素的影响。警察的犯罪行为同样可以从心理学角度进行剖析。而且在现实社会状况无法彻底改变的情况下,从警察自身的心理因素着手去分析警察犯罪行为的形成以谋求防治方法,是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因此,企盼提高对警察犯罪行为的认识,进而预防这一特定人群的犯罪。

  一、 警察犯罪的需求因素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看,犯罪行为的产生必然要受到各种相关心理因素(如需要、动机、爱好、价值观、自我意识等)的影响。犯罪心理是犯罪行为生成的前提,而犯罪心理的生成又是以满足需要为基础的。需要是指个体和社会生活中必需的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它的产生是由于个体内部生理或心理上存在着某种缺乏或不平衡状态。需要是有机体活动的积极性源泉,是人类进行活动的基本动力。人的各种活动——学习劳动、发明创造,乃至犯罪活动,都是在需要的推动下产生的。强烈而畸变的需要是犯罪行为的内在驱动力,这种需要在适当的时空条件下(犯罪机遇)就很容易形成反社会的行为动机,导致犯罪。

  人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对它们进行分类。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提出了需求层次理论(The hierarchy of needs theory)1。他将个人的需求分为生理的需求、安定或安全的需求、社交和爱情的需求、自尊与受人尊重的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警察作为自然人和社会人双重身份的拥有者,对其需求的分析同样适用于马斯洛的这个理论,笔者透过这个层次分类来分析我国警察目前的需求状况及其对警察犯罪的影响。

  (一)生活的需求

  生活的需求是指有机体生存、繁衍,维持正常生活必需的需求,它包括各种基本的物质生活的需求和一定的精神需求。这些需求在所有需求中占绝对的优势并处于基础的地位,是人类一切活动产生的根本。当下我国正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由此产生的不稳定带来制度上的缺失,反映在警察群体中的就是利益分配的不公平,警察超负荷的工作付出得不到对等的回报,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差,工资福利待遇低等。加之现在公安队伍的普遍年轻化,许多警察的生活正处在构建中,面临着更多生活方面的需求,例如住房、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等。他们期望的收入与实际收入有很大的差距,这为警察利用职权谋私利埋下隐患。

  (二)安全的需求

  安全的需求是指人对无威胁、能预测、有秩序的生活环境的欲求,经常包括人身安全、经济的安全以及有秩序、可预知的环境,例如工作和职业的稳定。警察的工作是相对稳定和固定的,但是最大的威胁就是人身的安全问题,这是困扰警察,使之产生职业恐惧心理的重要因素。警察是和平年代最危险、牺牲最大的职业。据统计,从1981年-1990年十年间,全国有1434名警察牺牲,28000人伤残;从1991年-2000年十年间,全国公安机关有3016位警察牺牲,52749名警察负伤,这个数字近年来还在不断增加。同伴的伤亡以及自身潜在的伤亡威胁,使得警察在精神上时刻处于高度紧张状态。这种压力地不断积聚,随时都可能使警察的心理产生异化,促使警察通过非正常渠道和途径来释放压力。

  (三)归属和爱的需求

  这是指被人接纳、爱护、关注、鼓励及支持等需求。警察和一般人一样都需要朋友、爱人和孩子的理解支持,渴望在团体中与同事有深厚的关系,如果这种需求得不到满足,就会强烈地感到孤独的痛苦。据调查,绝大多数警察经常被家人抱怨为不称职的丈夫、妻子,或不称职的父亲、母亲等,家庭不和睦、夫妻关系紧张的情况普遍存在。究其原因,不是警察不爱自己的家庭,而是因为工作的突发性、无序性、全天候性使之与家庭的生活步调严重不协调,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家庭。这种情况下,家人和朋友的不理解使警察归属和爱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更加剧了警察的心理压力,严重者会导致自杀或杀人。

  (四)尊重的需求

  尊重的需求是指获得并维护个人自尊心的一切需求,比如希望有实力、能胜任、有信心,要求独立和自由,渴望赏识、重视和高度评价等。警察是人民的卫士,为社会积极工作,经常流血牺牲,可是很多时候却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公众对警察不信任,抱怨指责的很多;对警察工作不支持,旁观回避的也很多。这也许是少数警察败类破坏了警察形象所致,但大多数警察是正直敬业的,他们在保护社会的同时面对的却是公众的偏见、不信任,甚至恶意,必然会心情压抑,有挫折感、无能感,这对警察持续的积极工作会造成严重阻碍,使警察产生不作为的情绪。

  (五)自我实现的需求

  自我实现的需求是指个人希望充分发挥自己才干和潜力,达到个人理想全部实现的目的的需要。对这种需求的理解笔者认为更贴近现实的是对人生不同阶段目标的逐步实现的需求。就公安机关目前的政绩判定机制而言,还存在某些缺失,使许多奋斗在一线的警察奉献、付出的多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可和信任,内部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获得成功升迁的途径的现状又进一步加重了警察的挫折感。这就很容易导致警察心理失衡或者有过激心理事件的发生,严重的将导致犯罪。

  马斯洛认为人的需求是由低层次到高层次逐级获得满足的,但是,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不难发现,这五个层次的需求在人的一生中是同时存在并发生作用的,上文对警察各方面需求的分析正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警察在工作生活的各个层面都存在某种缺乏或不平衡状态,但这种状况因现实的原因,无法通过自身所拥有的正当权利获得改善。当这些需求达到一定程度就会使警察的心理发生质变,促使犯罪动机的形成。[page]

  此外,有些人在成长中的一些特殊经历对他们的需求体系会产生特殊的影响,这些特殊的影响会增加他们的缺失感,这种缺失感会潜藏在他们的潜意识中。潜意识是人精神结构中最深层、最黑暗的部分, 由力量原始冲动、本能欲望以及童年经验构成,弗洛伊德认为是冲动的、无道德性、反社会性、非理性的。2但其内容是人们平时意识不到的,可如果一旦被激发出来,会强有力地影响人们的行为。警察这种缺失感面对社会物欲横流的诱惑,强烈的犯罪动机很容易被诱发。警察的工作性质决定了需要经常与社会阴暗面打交道、经常接受大量的消极信息,加上警察权力又成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关注的焦点,千方百计换取警察手中的权利,警察必然面临更多的诱惑。因此,与一般人相比,其深层意识中的不健康需求,即潜意识需求,也会面临更多被诱发的机会。

  二、 警察犯罪行为的形成过程

  社会学习理论家认为,不论是高尚行为还是犯罪行为,都是通过同样的学习机制获得的。班杜拉关于人类行为起因的三元交互作用论指出,个人内在因素、环境因素和行为之间相互影响,交互决定,构成一种三角互动关系,如图1。3在大多数情况下三因素之间具有高度的依赖性。人类的犯罪行为可以从三元交互作用论中获得一定的理论支持,即犯罪行为是个体从环境中习得的一种社会行为。警察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具体行为个体,其犯罪行为也同样可以通过学习原理来解释。

  人类的犯罪行为主要通过两条途径获得,一是观察学习,二是亲历学习。观察学习是一种间接学习,通过观察别人的行为及其结果获得信息学习到复杂的行为技能,使个体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行为技能而不重蹈前人在试误学习中经历的危险。对于犯罪者来说,通过观察学习,个体极可以掌握犯罪行为的技能,又能了解其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这对个体在将来的生活情境中是否采取犯罪行为及其行为方式是有所影响的。

  警察犯罪行为的观察学习包括四个相互联系的子过程(假设一个警察个体):

  1. 注意过程

  注意过程是观察学习过程的开始环节。个体把学习的“榜样”从众多刺激中选择出来,以便集中观察吸取“榜样”的行为方式。警察每天都与违法犯罪的人和事打交道,被迫地去注意犯罪者的行为方式。如若同时警察个体具有个性缺陷或不良心理品质,那么就会对这些消极信息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和选择性,消极信息与原有的不良心理相吻合,产生共鸣,就会被警察个体优先感知和记忆,并引起联想和思维加工,从而使不良心理进一步恶化,甚至产生犯罪心理,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2. 保持过程

  经历注意过程后,警察个体通常以符号形式把“榜样”的行为保持在长时记忆中。保持过程主要依赖于两个系统,一个是表象系统,一个是言语编码系统。注意过程中观察到的一些犯罪行为方式以表象方式保存,大量犯罪行为信息则以言语编码的方式保存,这样,在警察个体的思维中就形成了一个日益扩大的犯罪信息库。

  3. 动作复现过程

  在拥有了一个巨大的犯罪信息库的基础上,只要有一些犯罪的诱因,警察个体就会把记忆中构成犯罪行为的动作表象整合为一种新的反应模式,设想不同的情境,不断地悉心练习,并根据警察特有的知识技能对其进行自我修正的调整,逐渐熟练地掌握该犯罪行为技能。

  4. 动机过程

  通过以上的步骤,警察个体已经习得犯罪行为。但是,已习得的犯罪行为可以表现出来也可能不表现出来。如果犯罪行为对警察个体不具有实际价值,并且可能因为警察的特殊身份而遭受更严厉的惩罚,那么这个警察个体就不会在行为中加以表现。因此,只有在环境中出现了适当的诱因时,警察个体才会表现出已经学会的犯罪行为。这个过程可以说是犯罪行为的启动过程。

  由于警察自身执法者形象的约束,警察犯罪行为的形成一般不可能是通过亲历学习获得的。亲历学习是指凭直接经验的学习,个体通过一系列失误过程掌握行为技能。但是也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当警察个体的一些轻微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而未受到及时地惩罚,就可能使其违纪违法心理向严重犯罪心理恶性发展。

  三、 警察犯罪的心理因素

  影响警察犯罪的心理因素纷繁复杂、多种多样,并且在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中,这些因素不是简单的杂乱的拼凑,也不是孤立地起作用,它们是相互联系,共同作用的。笔者在此对比较有影响力的几个心理因素作简要的分析。

  (一)权力动机的诱惑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麦克里兰提出“权力动机”的概念,他认为权力动机是指个体在行为上的所为,其背后隐藏着一种内在的力量,而这种内在力量,是起于个人所怀有的一种强烈的影响别人或者支配别人的欲望。警察作为国家重要的执法者,他在社会中的地位是属于管理者层面,加上警察组织中特权意识的普遍存在,警察在工作中很自然的会以管理者的身份去对待受众,存在高人一等的想法和支配别人的欲望,因此,在工作中遇到手中不配合的情况就会引起强烈的情绪波动,严重甚至引发犯罪。刑讯逼供可以说就是最典型的代表。笔者认为“权力动机”还可以有另一种理解,即对个人所拥有权利的使用的欲望,这就类似于一般人所指的“权力欲”,和上文麦克里兰的定义又有一定差别。警察拥有多于一般人的权力,这些权力来源于警察所从事的职业,权力的诱惑和正常人不可避免的或多或少的人格缺陷的共同作用,使警察易于产生将这种本应应用于法律之下的权力用于私人领域的欲望,可以说,这就是警察犯罪中职务犯罪成为主流的重要心理原因之一。

  (二)社会角色自我统合的无法完成

  每个人都在现实生活中扮演一定的角色,警察由于拥有行政执法权、刑事侦查权和治安处罚权等,在社会上担当着维护正义、保护公众的社会角色。但每个人都不是单一的角色,可以说都构成了“角色丛”4,即都是多个角色的混合。同样,警察除了在工作环境中的警察角色外,在其他的人际交往环境中还扮演众多不同的角色,如家长的角色、为人子女的角色、消费者的角色等。在现实生活中这些角色之间有时会发生冲突。因为在中国讲关系、重人情的传统文化氛围决定了警察会面临来自各方面人的影响,不同的人对警察当事人所扮演的角色存在不同的期待。例如,公安机关的领导者希望警察下属能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警察的家人则希望他能花更多的时间关心家庭,而警察因为能力有限而顾此失彼,这就造成了警察在生活中扮演角色时遭遇心理困境,即角色冲突,类似的情况相当普遍。同时,又由于许多警察个人心理存在缺陷,无法清楚地认识自己的多重角色,不能有效地进行多角色的自我统合,造成角色混淆,以致产生心理压力,甚至忘记或者放弃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严重者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page]

  (三)人格缺陷的危机

  人格的力量在理性行为的选择方面具有不可代替的地位,警察主体产生犯罪行为与其人格发展的不健全即人格缺陷,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人格缺陷是导致警察违法犯罪的潜在原因,一般是指个人在已形成的人格特征中存在着“问题倾向”。譬如:心胸狭窄,容易偏激,导致嫉妒或报复;过分的敏感,容易导致多疑多虑;容易冲动,情绪不稳定;自控能力弱,缺乏某种意志力;自我调整能力差,容易固执或偏执;强烈的攻击欲望,缺乏克制与宽容;较强的占有欲和支配欲等,这对人行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目前,从已有的警察违法犯罪的案例来看,由人格缺陷所引发的犯罪占警察犯罪的绝对多数。例如:河北霸州的杜书贵,河南禹州民警刘继周等。此外,除了警察自身在成长过程中所形成的人格缺陷外,由于其职业环境的影响,也会发生“二次社会化”,在心理层面出现新的、不同程度的缺陷。这些缺陷很可能使警察无法化解人生发展中心理危机,以至于冲破自身已有的法律道德约束下的自我控制界限,成为违法犯罪的直接力量。

  上文三部分对警察犯罪心理形成的过程和要素分别进行了详细分析,三者共同构建了一个警察犯罪形成的简单模型,如图2。

  从警察犯罪的形成过程及其相关因素来看,警察的违法犯罪与一般社会个体的犯罪存在很大程度上的相似与相同点。诱使警察犯罪的最根本因素同样是需求,只是由于职业的原因,在需求的缺乏程度上甚于一般社会个体。原本合理的需求在长期匮乏的状况下变得更强烈甚至发生畸变,又由于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警察每天都必须接触大量的犯罪和罪犯,长期处于被动学习不良行为的状态,本身潜意识需求易被激发,使得警察犯罪具有易被诱发性。加之警察具有较丰富的法律知识,熟悉执法过程,较常人更了解法律体制中的漏洞,同时,其熟练的业务知识技能,使得其犯罪手段更加高明,反侦查性更强,犯罪行为更加隐蔽。虽然警察犯罪比同种性质的普通公民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要严重的多,目前也受到了专家们的高度重视,但其一定的诱发原因是我国现行体制缺陷——利益分配不公平,这一重要原因在短时间内很难得到改观。所以笔者的观点是在社会大环境暂时无法改变的情况下,要有效抑制警察犯罪必须从警察自身寻求出路,可以通过教育等手段提升警察的心理素质,强化警察对自身职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对自身执法犯法的羞耻感和罪恶感,提高个体心理控制能力,抵制自身不良需求的诱惑,抑制内部推力形成犯罪动机,使警察像绝缘体一样排斥犯罪。当然,光凭警察个人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社会应该关心警察的生活,最大限度地满足其合理需要,尽量消除激发犯罪的诱惑源。公众也应该理解和支持警察的工作,给广大警察以精神鼓励。此外,政府还应该改革相关体制,在法律、制度等层面加大约束力度,形成有力的警察犯罪的外部遏制体系。双管齐下,有效遏制和预防警察犯罪的目标才能实现。

  [参考文献]

  [1] 张春兴.现代心理学——现代人研究自身问题的科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2] 刘邦惠主编.犯罪心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3] 王凯,蔡根女主编.管理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4] 刘援朝.对警察违法犯罪心理形成因素的分析[J].贵州: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第16卷.

  [5] 商磊.组织与人格[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6] 周东平.犯罪学新论[M].福建: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7] 潘嘉.警察职务犯罪的生成机制及遏制理论[J].江西: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3期.

  [8] 梅传强.论犯罪心理的形成机制[J].河北:河北法学.2004年第1期.

  [9] 戴著辉.我国警察犯罪的特征、原因及惩治对策[J].湖南: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13卷第2期.

  ①王凯.蔡根女主编.管理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29页.

  ①刘邦惠主编.犯罪心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页.

  ②刘邦惠主编.犯罪心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6页.

  ①刘援朝.对警察违法犯罪心理形成因素的分析[J].贵州: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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