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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9 21:41:38 人浏览

导读:

怎么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首先犯罪主体是单位,其次犯罪行为是单位整体利益这两个必要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具体区分可以从四个方面把握:一是单位是否真实、依法成立;是否属于单...

  怎么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首先犯罪主体是单位,其次犯罪行为是单位整体利益这两个必要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具体区分可以从四个方面把握:一是单位是否真实、依法成立;是否属于单位整体意志支配下的行为;是否为单位谋取利益和是否以单位名义加以区分。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一一介绍。

  1、单位是否真实、依法成立

  单位是依照有关法律设立,具备财产、名称、场所、组织机构等承担法律责任所需条件的组织。对于为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由于不符合单位设立的宗旨,且通常具有借此规避法律制裁的非法目的,故应按自然人犯罪处理。

  2、是否属于单位整体意志支配下的行为

  单位犯罪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实施的,行为人的行为是单位意志的体现;而个人犯罪则完全是在其个人意志支配下实施的,体现的是其个人意志。单位意志一般由单位决策机构或者有权决策人员通过一定的决策程序来加以体现。未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同意的行为,一般不能认定为单位意志行为。

  3、是否为单位谋取利益

  在故意犯罪尤其是牟利型犯罪中,只有在为本单位谋利益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单位行为。如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而进行走私,违法所得全部归单位所有的,即属单位行为,相反,即便以单位名义走私,但违法所得由参与人个人私分的,则一般应认为是自然人共同犯罪

  4、是否以单位名义

  一般情况下,单位犯罪要求以单位名义实施。对于这里的“以单位名义”应作实质性理解。对于打着单位旗号,利用单位名义为个人谋利益而非为单位谋利益的不法行为,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取得的,不是单位犯罪,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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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后单位被注销的程序

  单位被依法注销后,其诉讼能力已经丧失,但不能因此免除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单位作为企业法人,被注销后其作为法人的资格已经终止,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均已丧失,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再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因此,不能再对单位提起公诉。

  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单位犯罪案件,被告单位被注销或宣告破产,但单位犯罪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审理”的规定,司法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对单位犯罪行为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刑事责任。即单位犯罪案件,因单位被注销或宣告破产,检察机关只起诉指控有关责任人员的,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且系单位犯罪的责任人员的,应以单位犯罪的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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