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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认定与量刑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6 15:42:40 人浏览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是指违反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私自携带或者隐藏枪支、弹药,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是指违反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私自携带或者隐藏枪支、弹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认定与量刑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持有枪支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是指违反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私自携带或者隐藏枪支、弹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接受枪支质押进而实际占有或者控制枪支的,属于非法持有枪支。“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枪支、弹药的来源没有限制,如他人赠与的、自己拾得的,但非法制造后又持有、私藏的,属于吸收犯,应以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

  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认定:

  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根据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1支的;(2)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3)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20发以上,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200发以上的;(4)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1枚以上的;(5)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于枪支、弹药一旦失控,就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被一些犯罪分子用来实施杀人、抢劫、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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