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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失业报复领导 诽谤牵涉十多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5 22:25:19 人浏览

导读:

现年40岁的刘某,原来在徐州一家企业为领导开车,2008年上半年,因为一些琐碎小事,他感到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对领导渐生不满,后来不得不离职。丢掉工作后,心有不甘的刘某咽不下这口气,开始伺机报复单位领导。为此,刘某特地前往山东、连云港、安徽等

  现年40岁的刘某,原来在徐州一家企业为领导开车,2008年上半年,因为一些琐碎小事,他感到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对领导渐生不满,后来不得不离职。丢掉工作后,心有不甘的刘某咽不下这口气,开始伺机报复单位领导。

  为此,刘某特地前往山东、连云港、安徽等地,花血本购买了多部手机和近30张手机卡。法院审理查明,从2008年4月到2010年3月,刘某多次用极其下流的语言,捏造单位领导和多位女职工之间的风流韵事,群发到领导和职工的手机上,共涉及10多人。在此期间,刘某还从互联网上下载淫秽图片和视频片段,通过图片软件进行编辑,配上个别领导和女职工的姓名、侮辱性文字,也群发给了单位同事。

  经查,刘某发送的含有侮辱、诽谤、淫秽内容的短信、文章和图片达8000余条。为了报复领导,刘某绞尽脑汁,翻新手段,除了发送侮辱性短信、淫秽图片外,还从网上下载色情语言刻录成CD,半夜打电话播放给同事听。

  据了解,刘某的种种不法行为,致使一些被害人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一位女职工不堪其辱主动辞职;有的女职工精神受到刺激,不得不住院治疗;公司领导、员工之间相互猜疑,人心惶惶、严重干扰了工作、生活秩序。

  接到受害人报警后,徐州警方展开侦查,很快锁定刘某。今年3月23日,因涉嫌诽谤,刘某被监视居住,3月26日被刑拘,4月30日被逮捕。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指控刘某犯诽谤罪,于7月23日提起公诉。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诽谤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刘某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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