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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0 10:26:56 人浏览

导读:

在工程建筑领域,一般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来分发工程的建筑承包权利,但是在这种招投标过程中会存在串通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了串通投标罪,那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在工程建筑领域,一般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来分发工程的建筑承包权利,但是在这种招投标过程中会存在串通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了串通投标罪,那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串通投标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1、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投标人、招标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2、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结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3、在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同时,往往可能牵连犯有贿赂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如投标人贿赂招标人许以特定经济利益,诱使其泄露标底,或者招标人接受贿赂,泄露标底等商业秘密。由此可见,基于本罪特点,往往可能出现牵连犯罪的情况。对于此种牵连犯罪行为,因无法律的特别规定,应依法理,适用以一重罪处断为宜。

  二、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七条 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对于串通投标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责任编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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