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J-P类罪名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恶意欠薪罪的出现必然性

恶意欠薪罪的出现必然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6 22:28:35 人浏览

导读:

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严重破坏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也是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如果这种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惩罚,那么法律的权威和社会公众对稳定生活的向往将会受到巨大影响。因此,在刑法中增设恶意欠薪罪,对规范劳资关系、稳定社

  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严重破坏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也是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如果这种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惩罚,那么法律的权威和社会公众对稳定生活的向往将会受到巨大影响。

  因此,在刑法中增设“恶意欠薪罪”,对规范劳资关系、稳定社会公共秩序和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感无疑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而且“恶意欠薪罪”应单独设立。

  以上文章由法律快车 刑法 整理所得,如果有刑事诉讼方面的问题可以详细咨询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